有逃亡事实 李宗瑞收押

【新唐人2012年8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4日电)台北地检署声押李宗瑞,台北地院召开声押庭后,认定李有逃亡事实,未有串证之虞,在今天清晨4时许裁定收押未禁见。

李宗瑞在去年7月底遭一对姊妹控告性侵,警方将他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内勤检察官讯后向法院声押李宗瑞,但台北地方法院以罪证不足将李无保释放。

后来另有被害人指控李宗瑞疑偷拍性爱光碟,检察官日前传拘不到李宗瑞,认定他逃匿,8月1日对李发布通缉,李宗瑞逃匿失踪逾20天。

李宗瑞于昨天晚间8时35分由律师陪同,向检方投案,接受检方讯问。李宗瑞辩称,他和被害人是合意性交,没有偷拍及散布不雅照,但检方认为不可采信,在今天凌晨认定他涉犯加重强制性交及妨害秘密等罪嫌重大,为重罪,有逃亡的事实、串证及反复实施犯罪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北地院后来召开声押庭,法官在清晨4时许,认定李宗瑞有逃亡事实,但没有串证之虞,裁定收押未禁见。李宗瑞将被戒护送往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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