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堂股东争议 告上公堂

【新唐人2012年9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3日电)自称台中市太阳堂饼店原始股东的魏明中,今天到台中地检署按铃控告前议员庄乃慧背信,将店登记为独资,要求回复为合伙。

设于台中市自由路的老店太阳堂饼店,今年5月间无预警歇业,前台中市议员庄乃慧等人出面,以延聘太阳堂饼店老师傅为诉求,在太阳堂老店注销登记后,即以太阳堂饼店为店名在三民路设店,营运状况颇佳,但不到1个月即爆发股东争议。

魏明中上午到台中地检署按铃申告,指称自己才是真正发起人,找庄乃慧及江姓友人筹画设店,3人会商决定各出资新台币200万元做资金成立公司,由庄乃慧的女儿王允伶协助办理公司登记。

魏明中指控,事后发现,太阳堂饼店的营业登记竟以“独资”名义,登记负责人为王允伶,他寄出律师信函给庄乃慧,要求将股东回复为魏明中等3人的名义。

魏明中说,他已提供机器设备80万元,又与江姓友人向老店太阳堂饼店以30万元采购老机器设备,但因庄乃慧未提供联名账户,他才未将其余股金汇入。

魏明中表示,他当时基于信任,而未订定股东契约,要求庄乃慧将他及江姓友人回复为股东,并召开股东会议厘清资金股权等问题。

对于魏明中的指控,庄乃慧回应表示,魏明中的片面之词与对外放话内容并非事实,由法院厘清事实,她乐观其成,但不随之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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