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施明德侵捐款 王定宇等判赔

【新唐人2012年9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3日电)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因不满台南市议员王定宇指称红衫军账目不清、侵占捐款等,提告求偿。法院今天判王定宇等人应赔偿。

法院判决书指出,施明德于民国95年召开百万人民反贪倒扁运动记者会时,号召全民捐出1人新台币100元的运动承诺金,若能在1个月内累积达100万人以上,将发动大规模群众运动。

施明德主张,王定宇、监察委员钱林慧君指倒扁总部账目不清;闪灵乐团主唱Freddy(本名林昶佐)指红衫军是最大诈骗集团;前总统府国策顾问黄越绥指施明德拿钱带着老婆小孩到国外等。施明德提告求偿、请求登报道歉。

王定宇等人称,质疑反贪腐承诺金的账目属个人意见并非陈述事实,此言论为涉及公益且可受大众公评的事,并无恶意批评施明德。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仅钱林慧君是就可受公评的事发表言论,判王定宇、林昶佐及黄越绥各赔偿100万元,并在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苹果日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各1日。

台湾高等法院改判林昶佐赔偿50万元,王定宇及黄越绥仍各赔偿100万元,3人须在自由时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1日,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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