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VS王立军 如果当年有美领馆

【新唐人2012年9月26日讯】(新唐人记者林妙音综合报导)不少网友说:“王立军薄熙来的一记耳光,改变了历史!”因为,倘若没有这一记耳光,也就没有王局后来的叛逃美领馆。这亦被视为是自一九七一年林彪搭机出亡以来,中国最受瞩目的“叛逃”事件。两事相隔四十一年,结果却大不相同。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假如林彪当年也有美国领事馆做后盾,又会怎样?

跑不跑?

三十六计,跑为上计,不跑怎么得了,只能是被杀人灭口死路一条。

王立军辩护律师王蕴釆说:“他叛逃是因为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据悉王立军面对自己的指控,反问庭审官:“法官!假设您知道了您的院长夫人杀人了您会怎么做?当您向院长汇报了得到的是斥责嘴巴,知情干警被非法审查工作调离后,您又会怎么做?您可能有机会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汇报,可我的领导是中央政治局委员,我能怎么做?”

前不久亦有人对林彪的跑与不跑加以分析。不跑吧,结局是被关门打狗,像彭德怀,刘少奇一样,想欲加什么罪就欲加什么罪,想咬几口就几口。跑吧,却被炸的机毁人亡。

台湾《联合报》对此亦发表社论,对比了王立军案和四十一年前发生的林彪案。

重庆前副市长、前公安局长王立军,在挨了其上司薄熙来一耳光后,本可能性命不保,但王却经投奔美国总领事馆而保住了一命。

“他必须找一个超越薄熙来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但若循党、政、法体制处理情势,案子极可能被吃掉,最后薄熙来或许没事,王自己则可能成为牺牲。于是,他选择了一个超越薄熙来又超越党、政、法的力量来保护自己,那就是美国政府。”

最终王立军被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审判结果引起网民强烈反应,指其显着偏轻。

而在一九六九年,《中国共产党章程》载明:“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两年后,一九七一年,因毛泽东“批林批孔”欲置林于死地,林家发动“五七一工程纪要”的“政变”失败,午夜使人驾机欲出亡俄国,于蒙古温都尔汗坠机身亡。

在林彪当年,林彪与毛泽东之间,主要是你死我活的权位斗争。在林彪成为“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的当年,一九六九年,曾任中共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毛泽东凌虐至死,火化申请书上写的死者姓名资料是“刘卫黄,无业”。

“今昔对照,王立军较诸刘林二人,非但操持了主动,且保住了性命,十五年徒刑可待假释,像只是打了一个手心。”社论质疑,难道是因刘林当年没有美国领事馆?

前有方励之陈光诚

然而,王立军却不是第一个投奔美国使馆者。

一九八九年有政治异议者方励之,二○一二年亦有山东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方励之在美国大使馆滞留了一年始得赴英国,但陈光诚则只花了八天就搞定赴美。至于王立军,在成都总领事馆一天就落定了一切。

虽然方陈二人皆是政治异议者,王立军则是体制内被视为“雷锋样板”的政治明星。但美国在处理的时间流程上却是越来越快。

社论认为,美国未便留容王立军这个刑事犯,却无疑已成为王立军的政治护卫;王立军能保住一命,是因美国可能从他口中获得了比如今一切公开资讯更精准的事实。

充满吊诡的一耳光

而薄熙来给王立军的一耳光,亦充满吊诡。社论列举以下两点原因:一、在毛泽东时代,政治暴力可决定权力消长,权力消长又决定了路线斗争;但面对薄熙来的“重庆文革”,已经不能用“林彪、刘少奇模式”来诛除异己,因而谷开来杀了海伍德的刑案,反而成了天上掉下来的政治杠杆。二、美国使领馆从一年搞定方励之、八天搞定陈光诚,到一天搞定王立军,这些皆拜“改革开放”之赐;却也形同将中国政治及司法正义的最后仲裁地位交给了美国人,这无疑是中国现今的党、政、法体制之自取其辱。

林彪要飞到俄国保命,王立军要投奔美国总领事馆保命;两事相隔四十一年,却是如出一辙。因此,该社论在结尾质问,中共的党、政、法体制知不知病?知不知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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