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吁公布亲薄女性 免伤无辜

【新唐人2012年10月1日讯】(新唐人记者刘璇综合报导)薄熙来遭开除党籍与公职,其中最受人关注的是,官方所宣称的薄熙来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表示,薄熙来无法逃过惩处,但中共18大再过数周就要召开,不会有时间审判薄熙来。但他希望薄案内容尽快公布,以免各方揣测伤及无辜。

台湾《旺报》报导,贺卫方认为,根据《刑法》规定,薄熙来无法逃过惩处,相当确定,但基于时机因素,不太可能在人大之前发生。

贺卫方推测:薄熙来将被判至少20年徒刑,虽然索贿金额若如官方认定般大,行贿罪理论上可判处死刑,但薄熙来不可能被判死刑。

贺卫方9月30日也在微博中说,薄熙来被控与多位女性有染,关于某女星传言又甚嚣尘上。依法理,若涉案女性乃自愿或获取不当利益,则成“特殊公众人物”,公众对此有知情权,且公之于众亦可避免伤及无辜。

雅虎文化频道微博也提到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陈曾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先后与两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致其中一人3次怀孕,并要求对方做人工流产。在此期间,又与其他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陈良宇还利用职权为这些女性及其家人安排工作、获取利益等提供帮助。暗示薄案也应尽快公布详情,以免外界揣测。

《天涯杂谈》有评论文章指,究竟是哪些女人和薄有不正当关系,这个问题一定令很多人费思量。有人会认为,既然得了不义之财,受到法律制裁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应该将这些人的名字公布于众。与薄有染的女性贪婪薄的权势的原因较大。

文章质问,为什么薄熙来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权力,拿权力来谋求想得到的一切,包括女人。依照中国的法律,权力是人民的,薄熙来的权力是人民赋予他的,他凭什么滥用这些权力?前提是什么?有人监管他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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