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2日专电)在台湾设有户籍的中华民国护照持有人,不久即将享受赴美免签待遇,旅居韩国的华侨呼吁中华民国政府提供协助,让他们也能享受同等优惠。
前往美国等国家的免签证待遇,一项重要前提是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旅客必须在台湾设有户籍,但众多海外华侨虽然长年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但因旅居国外,在台湾并无户籍,因此可能面临比过去更难堪的情况。
这类侨胞在新办中华民国护照时,会加盖“本护照不适用部分国家的免签证计划”印章。回台湾升学的韩国华侨子弟,从台湾内政部移民署领取的是“无国籍居留证”。
韩国汉城华侨协会会长李忠宪表示,加盖这个印章之后,旅韩华侨去日本要办“渡航证”,去美国要申办不盖在护照上的另张“无国籍人士签证”。
此外,他指出,有些国家驻南韩使领馆甚至不处理签证业务,因为南韩人民去这些国家不必办理签证。
汉城华侨中学校长孙树义则说,在国际社会以免签证接纳中华民国国民之际,拥有中华民国单一国籍的韩国华侨应被一视同仁,享受免签证的旅行各国的权利。
南韩政府不许旅韩华侨拥有双重国籍,但在2003年对旅韩华侨给予F-5永久居留权。这代表当事人如果在海外遭到遣返,目的地将是南韩。
李忠宪已敦请驻韩代表部向台北高层转达旅韩华侨“寸步难行”的处境,希望中华民国政府依据韩国签发的永久居留权代号,在为旅韩华侨签发新护照时不再加注不适用免签字样,让他们能够与国内同胞一样享受免签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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