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平:打砸抢烧的暴行不是爱国

【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讯】 著名网络评论家万沐发明了一个词叫“爱国贼”,是指那些假借爱国标签而营私或施暴的人,过去我对这一形象的词句体会不深,近日收看了有关钓鱼岛抗议活动的一些视频,才对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无疑地,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人民通过和平理性的示威游行,表达心声,是正当的爱国行为,应当鼓励,但是,借机闹事,打砸抢烧,甚至对他人施暴,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却是“爱国贼”的盲动,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与此同时,对假借钓鱼岛事件,为薄熙来翻案的人也要查清背景,批评教育。因为他是一个典型的“爱国贼”。

据报导,10月2日下午,西安日系车主李建利重伤案嫌犯,在河南被警方抓获。此前51岁的西安市民李建利,在9月15日下午的反日游行中,被人用一把U形钢锁重击头部,颅骨被砸穿,当即倒地昏迷,浓稠的血与脑浆不断涌出。他的太太曾在现场苦苦哀求施暴者说: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攒钱买的车,别砸行不行?我们买日本车不对,以后不买日本车了,好不好?然而,还是遭此横祸,原本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只能在医院神经外科的病房里僵直地躺着,医生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语言能力也严重受损。

这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爱国贼”的施暴行为,他的产生来自社会上久存的仇官仇富的扭曲心理,虽然官商勾结与两极分化必须解决,但绝对不能成为容忍这种现象的理由,根除社会分配不公靠得是渐进式改革,而不是暴力革命,更不是假借爱国行动遮掩的杀富济贫,之所以在这一躁动场合,有人打出薄熙来的旗号,就是因为他的两面派行为,迷惑了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类似这样的打砸抢烧公有或私有财产的行为,与爱国没有一点关系,他们烧的砸得抢的都是中国人自己的血汗钱,干得越猛,抢占钓鱼岛的日本人越高兴,各地政府应当绝不手软地以法惩处。

新华社的报导说,西安莲湖公安分局为此成立专案组,而众多网友接力转发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协助公安部门查找暴徒踪迹。10月2日13时46分,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里发布微博,证实抓捕嫌犯的消息,其转发量高达1411次。消息一出,多地公安系统等政务微博转发此条新闻,并借此再次表明严惩暴徒的决心。与此同时,各地公安微博针对涉日游行中的打砸抢行为的网络通缉仍在继续。我认为。这一义举应当肯定。由于现代通讯手段的普及,游行时留下了很多证据,各地公安不难破案,但必须注意政策,只要没有暴力,仅是暴力语言,就在批评教育的底线之内,不可伤害大多数人理性表达诉求的爱国情。既使是打出了“钓鱼岛是中国的,薄熙来是人民的”横幅的民众,也不犯法,只是认知上的错误,建议给予包容。

报导说,西安告破“915李建利被砸案”,是回归法治、理性和秩序的开始,不少网友提及北京反日游行中出现的“北航副教授掌掴八旬老人”事件,期待北京警方依法做出必要的处置,期待拥有380万粉丝的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声。对此,我认为,9月18日,因为观点不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副教授韩德强殴打一位八旬老人,显现了文革遗风,也是爱国贼的恶行,9月19日,他发文证实确有此事,并称“今后如果在游行队伍中遇到这样的汉奸,该出手时我还会出手,犯了法的,我认罪伏法”,表示“绝不认错”。其“汉奸论”一抛出,瞬间激起千层浪,众多网友发微博质疑其言论。在9月2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当中,主持人白岩松直言不讳地提出质疑:“汉奸”这个词满天飞,似乎成了想要拿出来攻击别人最有力的武器,其实,这也是一种语言上的暴力。对此,我不能认同,只要他动手了,就不是暴力语言的问题,而是行凶的开始,虽是肢体上轻微的伤害,但强施于他人,也是违法,还假借爱国的名义,性质严重,应当惩处。

这使我想起少年时代经历的文革,人们也是假借诱人的爱国的口号,而对他人施暴,结果造成了很多人非正常死亡和无数起冤假错案,1967年,大连火车站曾召开一场批斗会,几位前苏联的船员被红卫兵抓起来,戴上高帽子和大牌子批斗,上面写着“修正主义分子”,整个广场上万人聚集,群情激愤,口号声雷动,其假爱国的行动迷惑了我,那时我才11 岁,不太懂事,也跟着喊口号,至今声犹在耳,恍然如昨,什么爱国啊,完全是破坏国际关系,侵犯人权的盲动,现在,假借保卫钓鱼岛的爱国旗号,打砸抢烧的行为,就是延续了文革的遗风,必须引起人们的警惕。

在我看来,正如自下而上的一场暴力革命运动,不能使中国民主化,反倒使人民深陷国家分裂,生灵涂炭一样,打砸抢烧的动乱,不但威震不了日本国内的极右势力,而且还令他们窃笑,并使中国经济改革的成果毁掉,无异于自杀。如果真的爱国,就把自己的行为规范好,就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好,不仅要想怎样多赚钱,而且要关心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如果中日开战,有条件就上前线,不必门后耍大刀,懦夫装好汉,要知道,花钱买日产汽车是因为它质量好,不必抵制日货。总之,爱国者和“爱国贼”有本质的区别,前者出于公心,后者出之私利,不在一个等级。政府对爱国者要鼓励和引导,对“爱国贼”要摒弃和惩处,警方严格依法办事,就能对打砸抢烧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保障人们正当的游行示威的权利;如果放纵,就助长了其嚣张气焰,下一次还会发生类似情况。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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