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王昊条款 司院订查访流程

【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2日电)司法院今天指出,为落实王昊条款”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4条之一,已拟定查访儿童流程。

男童王昊去年遭生母的吸毒同居男友及友人凌虐致死,立法院临时会7月间三读修正通过称为“王昊条款”的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检警受理毒品案件时,要主动查访毒犯家中是否有12岁以下儿童,有异状须通知社会局。

司法院表示,已拟定法院处理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4条之1查访流程图及查访调查表,10月9日在相关机关订定查访作业研商会议中确认后,今天函请各法院确实办理。

司法院表示,查访调查儿童的状况分为“紧急通报”及“一般通报”类型:儿童有未受适当照顾者,属“紧急通报”类型,将立即通报主管机关;无法确认未满12岁儿童的生活照顾有无违失情形,属“一般通报”类型,由法院指派熟谙儿童保护的专人查访,并视查访所得结果分别通报或通知主管机关。

司法院说,希望透过建立作业流程,与儿童业务主管机关、社政、警政、检察等体系,经由落实分工机制,发挥无缝接轨适时补位功能,建构儿少完善保护网络,及时妥善照护儿童权益。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