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采玉大勋章 法部建议不追回

【新唐人2012年10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李淑华台北20日电)法务部今天表示,前总统陈水扁获得象征国家最高荣誉的“采玉大勋章”,是因总统职位获勋,并非功勋,建议不用追回;总统府人士表示,尊重法务部见解。

陈水扁因贪污案遭判刑入狱,总统府日前有意追回陈水扁获颁的“采玉大勋章”,并发函法务部解释相关法律问题。

法务部官员解释,勋章条例规定“因犯罪褫夺公权者,应缴还勋章及证书”,但没明确规定是职位还是勋劳(功绩)授予的勋章。陈水扁当初是因总统职位获得采玉大勋章,属于荣典,不是因功绩而获勋。

法务部官员说,参考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退休法相关法令精神,公务员从事职务上行为,纵使后来被褫夺公权,但过去任职期间的职务行为仍不失效力。陈水扁当初基于总统职位获采玉大勋章,不因卸任后遭判刑入狱褫夺公权,影响勋章适法性。

法务部建议不追回陈水扁的采玉大勋章,日前已将相关法律意见,回函给总统府参考。

总统府人士表示,尊重法务部见解。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