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封杀马来西亚投资能源案

【新唐人2012年10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若霆多伦多20日专电)加拿大政府19日晚,在限期前数分钟,突然宣布否决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投资加拿大进步能源资源公司(Progress Energy Resources)1案,令人相当意外。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欲投资51亿7000万加元(美金52亿元),收购进步能源资源公司。加拿大政府拒绝此一投资案,被视为对仍在审核中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投资加拿大尼克森石油天然气公司(Nexen)1案不利。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欲投资151亿加元收购尼克森。

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Christian Paradis)表示,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投资进步能源资源公司1案,不符加拿大净利益,故予否决。

一般认为,加拿大政府若否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投资案,将会损害近几年来,加拿大辛辛苦苦与中国大陆建立的良好经贸关系。

加拿大政府曾估计,今后10年内,加拿大将需要6300亿加元的资金,开发亚伯达省的油砂。这些资金不可能全来自加拿大公司,故加拿大政府一直试图在外资及国内顾虑间找到1个平衡点。

据加拿大媒体报导,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投资加拿大进步能源资源公司1案,本来进行得很顺利,但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提出收购尼克森1案后,此案亦受到相当大的关注。加拿大政府并将审查马来西亚国油投资进步能源1案的期限延长2周。

加拿大一些保守党国会议员担心,国营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若收购尼克森,将会在市场上造成不公平竞争。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可于今后30天内重新提出对加拿大更优渥的收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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