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2日电)陈姓女子装设热水管后,导致楼下吴姓住户的天花板渗水,吴请求赔偿。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陈女赔偿新台币11万多元确定。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陈女住在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某栋大楼的7楼,吴姓住户住在6楼。
吴姓住户主张,屋内天花板去年5月间发生渗水,陆续出现水渍、油漆鼓起剥落及壁癌等情形,与住楼上的陈女协调查漏后,认为可能是陈女装设热水管所致,吴姓住户于是提起诉讼,请求陈女赔偿天花板修复等费用。
陈女主张,装设热水管的师傅将钉子误钉于热水管交接处,导致吴姓住户天花板渗漏,而且土木技师公会人员指出,热胀冷缩可能导致热水管线角度变化,可见热水管渗漏是因现行科技水平无法妥善解决的热胀冷缩所致。
台北地院简易判决,判陈女应给付吴姓住户11万多元;陈女提起上诉。
合议庭审理认为,陈女自认热水管渗漏是因雇请的师傅有疏失,漏水原因是陈女为房屋施作地板所造成,她未尽相当的注意义务,对热水管发生渗漏有设置管理的欠缺,因此驳回陈女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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