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2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郑丽君今天接获1名遭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解雇的邱姓派遣工陈情表示,宏达电涉违反劳动基准法。
郑丽君、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上午陪邱姓派遣工举行记者会表示,宏达电桃园厂员工约4500人,外劳加上建教生超过一半,大量使用派遣工,当产能有变动,最先遭殃就是派遣工。
邱先生表示,手机大厂缺工时发简讯招募人力,遇到减产就不顾派遣工权益,1通简讯就无预警解雇。
郑丽君表示,宏达电已明显违反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订定的“劳动派遣权益指导原则”规定,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工须签订书面契约、不得签订定期契约、终止契约要依法预告等规定。
郑丽君、孙友联说,宏达电应立即公布使用派遣工、外劳及建教生比例,接受社会公评。劳委会应全面清查派遣公司,要求派遣公司负起雇主责任,并立即上网公布违反“劳动派遣权益指导原则”的派遣公司。
劳委会劳资关系处科长黄琦雅表示,派遣工受劳基法保障,且派遣公司不应与派遣工签订定期契约,上周已请桃园县政府依法查处,如果发现违法情事就立刻处分,公布违法事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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