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瑞益新竹25日电)前嘉义地检署检察官詹昭书在竹检任内被控向厂商诈取金钱,新竹地院判决无罪,新竹地检署今天提起上诉。
检方表示,詹昭书于民国100年12月以处理某生技公司污泥厂案纠纷为由,向数名厂商共诈取新台币73万余元,经提起公诉,新竹地院今年10月5日判决无罪,检察官17日收到判决正本,今天提起上诉。
检方说,地院判决指出,詹昭书非但贪图小惠小利,还自恃检察官身份,向被害人强借重型机车与厢型车长期不归还,甚至以“入厝”与需汽车代步为由,向被害人强索家俱与赞助汽车款项;这样的行为属于无罪,自相矛盾。
检方指出,根据被害人提出的搜证光碟,詹昭书于98年12月28日在某家餐厅收取被害人交付的30万元,詹昭书以单手拿钱并放入自己的皮包内,神情自若,其态度并非接受赞助或向人借款;被害人如果要拢络詹昭书或借钱给詹昭书,又何需录影、录音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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