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台中25日电)王姓女子曾任职蛋糕专卖店,每天切百个以上冷冻蛋糕,医院诊断王女右手大拇指扳机指,台中地院判业者应赔新台币7万多元。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王姓女子从民国94年至99年5月受雇于连锁咖啡蛋糕烘培专卖店,担任包装员,负责将冷冻蛋糕脱膜、切割冷冻蛋糕、包装蛋糕等工作。
判决书指出,王女每天以固定姿势切100至250个以上的冷冻蛋糕3至8小时不等,多余的时间才包装蛋糕。
判决书指出,公司经常要求王女每天加班2至4小时,王女经常一天工作10小时以上,因长时间使用肩膀、手臂及手指的力量,99年间,王女开始产生右手拇指及肩膀疼痛症状,经行政院卫生署立台中医院诊断为右手大拇指扳机指,最后王女已痛得无法上班因而离职。
判决书指出,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职业医学科判定为职业疾病,王女向台中地院提民事赔偿,希望公司负起损害赔偿责任,约41万多元。
判决书指出,公司认为,王女右手大拇指扳机指和工作没有因果关系。公司表示,所生产的蛋糕不是全部以手工切片,包装组人员花在包装凤梨酥等产品时间绝对超过以手工切蛋糕时间。
法官认为,根据医院判定王女罹患大拇指扳机指和任职的工作,两者有因果关系。王女提及因工作时需要使用肩膀、手臂及手指力量切冷冻蛋糕,王女过去也没有手指关节受伤等,因而认定王女大拇指扳机指为职业疾病。
台中地院审理终结,王女请求医疗费用及工资补偿,判公司败诉,应赔偿王女7万多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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