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7日电)在捷运站刊登“复仇者联盟”等电影广告的黄女,被控伪造准演执照,先“偷跑”刊登。因她愿赔新台币500万元,获缓起诉。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缓起诉书指出,42岁的黄女是一家媒体公司员工。在台北捷运各车站刊登电影广告,需先向捷运公司提出申请并检附电影全片的准演执照备查。
黄女为让广告提早在捷运车站刊登,去年12月起至今年4月止,对“复仇者联盟”、“阵头”、“特务爱很大”、“星际大战”、“桃姐”等15部影片的预告片准演执照“动手脚”,伪造成全片的准演执照。
捷运公司察觉有异,向台北巿政府政风室检举,全案移送北检侦办;媒体公司遭捷运公司开罚500万元。
检方侦办期间,黄女坦承不讳,表明愿意赔偿500万元给媒体公司。检察官审酌黄女没有前科,犯后态度良好,犯罪情节尚属轻微,依伪造文书罪嫌,将她缓起诉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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