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31日电)行政院今天表示,有立委建议将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发放法制化,避免逐年检讨,行政院长陈(冲)请人事行政总处研究。
行政院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民国61年开始,政府视财政状况逐年订定“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及慰问金发给注意事项”,并列入年度预算,送交立法机关审查及监督。
行政院说,每年年底人事部门还会邀集财政部、主计总处及地方政府等开会,审酌政府财政负担状况,并达成共识后,才逐年拟定“注意事项”决定年终慰问金的发放,再签呈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表示,民国63年曾因国家财政困难,首次没有订定“注意事项”发放年终慰问金及现职军公教人员的年终奖金,后来也曾决定过不同的发放标准,都视当年的财政状况、经济环境而定,从未因为逐年订定而引发社会不安。这是行之有年的制度,一切合法。
行政院指出,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依司法院释字第391号及第520号解释,慰问金透过预算案的提出,每年经立法院审议通过,属措施性法律,历年来都是依法行政。
行政院说,今年因大环境经济不景气,一般受薪民众的生活与经济压力提高,加上政府财政缺口扩大,面对各界不同声音,行政院调整今年度退休年终慰问金的发放,要求必须考量财政状况及照顾弱势两大原则。
行政院说,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做决定,是不愿让这方面争议造成社会内部对立,希望全民共体时艰,携手全力拼经济,尽快走出经济的低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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