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不让人 北市警大执法

【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1日电)台北市警方今天起在全市12个行政区,各择定10处路口执行“车不让人”执法取缔;对于“低头族”过马路,警方将加强劝导。

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队长黄势清表示,这次执法取缔重点,包括车辆行经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通过、车辆转弯不暂停让行人先通行,行人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或警察指挥、行人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任意逗留阻碍交通等项目;必要时,员警也会辅以录影或照相方式采证,避免争议。

今天上午起交通警察大队各分队,在各辖内择定的路检点,架设录影机取缔。包括有2名行人违规闯越红灯或任意穿越马路,4件“车不让人”,另有机车行驶人行道,属“不礼让行人”违规行为,警方也一并开罚。

交通大队提醒开车民众,依现行法律,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无论有无号志或号志为何,都有绝对优先通行路权,汽机车不得强行通过,违者将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行人闯红灯、擅自穿越车道,可处300元罚锾。至于滑手机和平板电脑“低头族”穿越马路慢慢走、险象环生,警方表示,依目前法规无法可罚,会加强宣导,也希望民众能有同理心,加快脚步通过,避免转弯车流壅塞回堵。

根据警政署统计,今年1到8月,行人死亡人数达160人,较去年同期增加8人,显见行人交通安全问题渐趋严重,因此加强行人路权执法计划,从10月起加强宣导,并自今天起到明年4月底,展开为期半年的专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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