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日讯】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出台了一项新规以保护政府公职人员,职工董事会,机构及其他雇员,避免因举报政府的不当行为而可能引来的报复或欺凌。新法规将于明年春实施,届时,阿尔伯塔省将成为全加拿大第七个实施类似法规的省份。
负责问责制,透明度和改造的副部长Donald Scott在本周二推出4号法案-公众利益披露(举报人保护)法(the 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其中涵盖阿尔伯塔省公共服务,教育局,卫生机构,学术机构,省级机关,董事会和委员会等雇员对政府的违规行为,公共资金严重管理不善,或对公众和环境构成危险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保护措施。
新的独立机构公共利益披露专员办公室将成立,旨在接受员工投诉并组织调查。该法案还包括对妨碍调查的人进行罚款等措施,对打击报复告密者,阻碍调查,销毁记录,或向调查人员作出虚假陈述的个人,初犯者将被处以25,000元的罚款,再犯者处以10万元罚款。
该法案还要求举报人先向部门指定的披露专员报告,只有那些对公众或环境构成即时危险的行动或不行动才能直接向独立公共利益披露专员汇报。但如果举报人认为部门指定的披露专员不可靠,也可能直接找独立专员举报。
独立专员必须每年作年度报告,政府部门必须公布调查报告,但必须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市民也可以对政府的浪费或对公众或环境构成危险的的行为进行举报,但政府不提供同样的法律保护。然而阿尔伯塔省服务部长Manmeet Bhullar表示,举报人保护新法规不完全适用于医生。
阿尔伯塔省自由党领导人Raj Sherman以及省议员David Swann博士都曾在省医疗机构任职,他们声称都曾受到欺凌和恐吓。而Swann博士曾因发声挺京都议定书而被解雇。
野玫瑰党领导人Danielle Smith表示,该法案未能保护好受欺凌的医生,护士,教育局官员,及市政官员等政府合同人,是一个明显的疏漏,他们是要求保护举报人的原始动力。她希望增加强制纠正行动,“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强制纠正政府的错误,举报人挺身而出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