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多年 客家艺文补助推新制

【新唐人2012年11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3日电)行政院副院长江宜桦今天到苗栗参访客家产业及艺文戏曲发展,宣布客委会对客家艺文团队补助政策,可1次申请连续3年补助。

江宜桦今天前往苗栗县三湾乡金椿茶油工坊,访视客家产业发展状况,随后转往后龙镇的荣兴客家采茶剧团,欣赏剧团演出后,做出上述表示。

江宜桦指出,传统文化艺术最大隐忧是“失传”问题;但文化艺术团体自负盈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往补助制度,艺文团体须每年提出申请,挹注有限,因此,客委会修正“辅导艺文团队成长补助作业要点”,客家艺文表演团体可提出计划,经审核通过采“1次申请多年期补助”,免于每年申请的繁复作业程序,经费额度也更高。

客家委员会主委黄玉振表示,这项对客家艺文团队的领航计划希望以多年期补助方式,协助团队无后顾之忧成长,扶植出客家艺文旗舰团队;各团队所提申请计划可分1年期或3年期计划,每年最高补助新台币100万元,但3年期计划补助金额不以100万元为上限。

荣兴客家采茶剧团创团团长郑荣兴指出,以往的文建会也曾推动类似3年计划,成功协助许多团体培训新血,但随着3年后计划终止,有的团队陆续解散,期盼政策能够延续。

江宜桦表示,以往行政院对客委会的补助偏向硬体公共建设经费,真正能用在艺文表演团体的专案性补助比例有限,明年编列预算时,将协助争取调整结构,让相对弱势的客家艺文团队多些实质经费挹注,也让精彩客家创作表演有更多机会被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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