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情妇杀妻女 男判死刑

【新唐人2012年1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8日电)1名张姓男子受情妇教唆,以乙醚迷昏妻子及2名女儿,再开瓦斯致3人中毒身亡,高院更四审今天就张男杀死2名幼女部分判死刑。

判决书指出,原与蔡姓妻子育有2名幼女的张男,在网路上结识已婚的苏姓女子,两人发生婚外情,张男于民国94年间搬离妻子汐止住处。

由于张男迟迟未与妻子离婚,且蔡女94年5月间曾致电苏女丈夫,指张男与苏女被她抓奸在床,要求苏女丈夫管好妻子,导致苏女心生不满,怂恿张男下手杀害蔡女。

判决书指出,张男在情妇怂恿下,95年4月10日晚间先以绳梯从顶楼攀降至妻子住处,以乙醚迷昏睡梦中的妻子,当时12岁及9岁的女儿在过程中惊醒,张男为免事迹败露,再迷昏女儿,并开启瓦斯让3人瓦斯中毒身亡,将现场布置成意外。

检警发现,张男在行凶时,边作案边用手机与苏女联系,作现场直播,时间长达1个多小时。

母女3人尸体被发现后,警方一度以为是母亲携女开瓦斯自杀案,但检警验尸后,发现死者鼻嘴有闷缢外伤,并在死者血液中验出乙醚,查出张、苏2人犯行。

张男杀死妻子部分已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最高法院将张男杀死2名幼女部分发回更四审。

高院更四审今天就张男杀死2名幼女部分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