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9日电)立法院院会上午三读通过修正立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将立委津贴及补助入法,合计每年每人补助较目前减少新台币86万多元。
立法委员津贴及补助尚未法制化问题,引发讨论。立法院长王金平1日召开朝野协商,由朝野共同提出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条文修正草案,将立委津贴补助法制化。
按现行规定,立法院应每年编列每名立委一定数额的助理费及办公事务预算。三读通过的条文明定,立委办公事务等必要费用的项目及标准入法,并从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朝野协商结论,立委补助费删除住宿、立法研究、高速公路通行费、公费助理业务活动费、开会期间膳费、委员驾驶误餐费及每年生日礼券、每届行动电话购置费;酌删行动电话、文具邮票补助费及每年国会交流事务费,汽油补助也由每月800公升减为600公升,合计每年每人补助较目前减少86万多元。
由于此修法达朝野高度共识,立法院会顺利三读通过,没有立委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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