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冲突多 联合国促印尼修法

【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雅加达14日专电)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勒(Navanethem Pillay)力促印尼政府修改或废除歧视宗教少数族群的法律,并允许联合国派驻特别观察员,改善印尼的自由及宗教状况。

宗教冲突问题存在印尼社会已久。根据印尼宗教亵渎法,对于违背6个官方认可的宗教核心教义的个人或团体,可以判处最高5年的徒刑或予以取缔。

人权团体认为,宗教亵渎法纵容针对少数宗教派别的歧视,其中包括信仰不同于伊斯兰主流教派的穆斯林。

“雅加达邮报”(Jakarta Post)报导,皮勒昨天在联合国驻印尼代表团总部向记者表示,对于印尼持续存在的宗教迫害问题,政府当局必须允许联合国派驻特别观察员,紧盯印尼的自由及宗教状况。

不过,印尼政府尚未同意联合国针对宗教问题派遣特别观察员。

皮勒强调,印尼政府必须尽快修正1965年通过的“宗教亵渎法”、1969年和2006年通过有关建造敬拜屋舍的行政法令,以及2008年针对伊斯兰少数教派阿赫迈底亚(Ahmadiyah)通过的行政命令,否则印尼多元族群的本质会受到宗教激进分子挟持。

皮勒指出,印尼是个具有历史和文化多元性的国家,不过针对宗教少数群众日益恶化的暴力及仇恨现象,并未获得重视。

报导指出,事实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去年已总结出180项针对印尼宗教对立问题的建议,但印尼政府拒绝接受,认为印尼的宗教法令是宪法层级的问题。

皮勒也提到在印尼巴布亚(Papua)发生的宗教冲突问题,并要求印尼当局调查人权工作者穆尼尔(Munir Said Thalib)于2004年遭杀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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