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17日电)郑姓男子收了友人的欠款后立即遭抢。警方深入追查,发现抢匪就是刚刚还款的林姓男子设局佯装还款,却怂恿他人持枪抢劫。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今天宣布侦破发生在10月中旬的抢案,郑姓被害人与林姓友人相约在永和区,收取现金新台币17万元欠款后,立刻遭人驾车持枪抢劫身上的30万元。
警方以证人身份通知林男协助调查时,发现林男疑心虚由律师陪同,供词避重就轻,与被害人说词有出入。
警方调阅通联纪录,发现案发前林男多次与凌姓男子联系,抢案当天凌男人也在台北,驾驶与作案同款的黑色轿车到抢案发生地点附近停车场,更换车牌后涉嫌犯下抢案。
警方16日分别至台中市及新北市永和区将凌嫌、林嫌拘提到案,查出林嫌因觊觎有生意往来的朋友郑男经常身怀钜款,涉嫌设局佯装还款后,再由同伙凌嫌出面持枪强盗被害人。
凌嫌坦承,因积欠林嫌酒帐,林怂恿他共同抢劫,并以偷来的车牌犯案。林嫌则全盘否认,辩称是凌嫌独自犯案。
警方依现场监视器画面及凌嫌供述迹证,指向共谋犯案,询问后今天依抢夺、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嫌将两人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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