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9日电)担任宅配司机的王姓男子酒后开车,遭警拦查,虽通过画同心圆检测,仍被法院认定当时无法安全驾驶,判刑3月。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44岁王姓男子今年10月与同事在新北市汐止区某处饮用6罐啤酒后,开车行经台北市中山区建国北路与农安街口时,被警员拦检盘查。
王男经当场测试,呼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72毫克,因此被警员报请台北地检署侦查,北检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警员当时对王男施予生理平衡检测时,王男虽通过画同心圆图形的测试,但是依测试观察纪录表,王男当时对员警指挥及交通号志反应迟缓,驾驶判断力显然欠佳等,认定他处于不能安全驾驶交通工具状态。
台北地院认为王男身为职业驾驶人,应更加注意交通安全规范,却在饮酒后呼气酒精浓度达0.72毫克情形下,驾车上路,审酌他有前科,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判他3月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3万元,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2/11/19/a799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