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项圈炸弹客 至少要服刑十年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讯】(中央社雪梨20日法新电)1名投资银行家去年将假项圈炸弹绑在1名雪梨女学生脖子上,企图勒索女学生家长,被告今天被判13.5年徒刑,必须服刑至少10年才有资格申请假释。

52岁的皮特斯(Paul Peters)今年稍早认罪,坦承强行闯入民宅,挟持这名女孩。在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协助下,去年9月将他逮捕并引渡回澳洲。

他去年8月犯下此案登上全球头条新闻,犯案时他蒙面闯入富豪浦佛(Pulver)家,在18岁女孩麦德琳(Madeleine)脖上绑上1个装置,并留下便条声称它是枚炸弹

警方、防暴小组及紧急救援人员赶抵现场,这名女孩忍受10小时恐怖煎熬,专家一直至晚上才解除这装置,之后发现这是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雪梨地方法院法官萨拉(Peter Zahra)裁决处皮特斯最重的13年半刑期,指其罪行属“蓄意勒索行为”,对受害者造成“难以想像的惊骇”。

他在服刑10年后有资格获假释。(译者:中央社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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