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20日电)外交部及德国在台协会今天表示,台德“避免所得税及资本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自民国102年元旦起适用。
外交部表示,中华民国与德国间“避免所得税及资本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今年已各自完成国内法定程序,7日完成互相通知,确认生效,协定将自102年1月1日起适用。
外交部说,德国是台湾在欧洲最大贸易伙伴,两国产业合作密切且具互补关系,即使去年在欧债危机影响下,两国经贸仍持续成长,双边贸易额达162亿美元(约新台币4660亿元),较99年成长约10.29%。
外交部表示,目前有250多家德国企业在台投资,投资金额已达19亿美元(约新台币546亿元),为欧洲在台第3大投资国;台湾则有200多家企业在德国投资或设据点,投资额约1亿8000万美元(约新台币51亿元)。
外交部说,协定生效后,将为双方企业创造租税公平、鼓励投资的友好环境,深化双边实质关系,对拓展两国在互相投资、贸易往来、就业机会、技术交流及税务合作方面都有助益。
德国在台协会表示,这项协定将避免公司或个人被双重课税,一定时间内的相同所得被双重课予相同税项的多重负担可被免除或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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