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九孙道存 判赔太电逾百亿

【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30日电)太平洋电信电缆公司前董事长孙道存与前财务长胡洪九被控掏空公司。北院今天判决,太电可获赔含利息至少新台币140亿元。

判决指出,孙道存等人被控从民国83年起,隐瞒董事会且违反政府禁令,利用海外子公司违法投资中国大陆,并掏空近200亿元。

本案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依伪造私文书等罪,分别判处孙道存、胡洪九4年、18年徒刑,目前案件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太电认为,胡洪九将太电资金转汇给其他公司,孙道存、前董事长仝清筠等人不但知情还不究责,形同帮助胡洪九掏空公司。太电不甘受损,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向孙道存、胡洪九等人求偿。

审理期间,胡洪九表示,当初分公司股份后来都移转给太电,实质上太电已获补偿;孙道存则说,当初在公司被架空,都是由胡洪九掌控公司海外投资。

法官根据刑事有罪判决,判决胡洪九、孙道存应连带赔偿港币1亿8000多万元,胡洪九赔偿3亿美元,加上至今利息,两人须赔偿至少新台币140亿元,全案可上诉。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