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查核婚友社 要求改善契约

【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13日电)台北市政府表示,12月随机访查台北市内11家婚姻媒合业者,部分定型化契约未明定审阅期或退费规定,已要求改善。

北市法务局主任消保官陈信诚指出,北市府今年接获25件有关婚姻媒合业的消费申诉,内容包括未给予定型化契约审阅期间、排约次数不足、排约对象的条件不符及不予退费等争议。

为落实保障婚友社消费者权益,台北市消保官与民政局在12月随机访查市内11家婚姻媒合业者,查核6大项目;调查结果显示,部分业者的定型化契约未明定审阅期间或退费规定,已要求业者在12月底前改善,以减少消费争议。

查核项目包括是否签订定型化契约并交予消费者收执;收费前是否清楚告知收费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定型化契约条款有无明定审阅期间;定型化契约条款有无明定退费标准;业者在招收会员时是否确实审查基本资料;有无会员名册等。

陈信诚提醒,未婚青年在参加婚友社或未婚联谊活动时,签约前要“停、看、听”;“停”就是利用定型化契约的审阅期保障,不要立即签约;“看”就是注意契约内容有无会员名册及资格审查机制、要有收费标准及双方平等权利义务规范、要有退费条款。

另外,“听”则是消费者应多方探听业者口碑,注意业者介绍时是否忠实解说会员的权利义务内容。

此外,婚姻媒合业的会费依服务期间、项目及服务内容不同,而有价格落差,消费者应多加观察比较再做决定。若消费者有任何消费争议,可拨打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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