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补充保费 社福团体拟拒缴

【新唐人2012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4日电)社福团体今天要求,各级政府应吸收受委托或补助单位所产生的补充健保费费用。社福总盟说,政府若不回应,不排除拒缴保费。

台湾社会福利总盟、残障联盟理事长马海霞、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等社福团体上午在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节如、台湾团结联盟党籍立委林世嘉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要求卫生署重新解释全民健康保险法第34条规定,每月支付薪资总额应该仅限于受雇者的薪资总额。

会中并要求各级政府应该增加所有委托案及补助案中增加预算,吸收委托或补助单位所产生的补充保费费用。

社福团体表示,最近收到健保局寄发的宣导单张,要求依据健保法第34条规定,除负担内部员工包括年终奖金的2%健保补充保费外,对于没有在该单位投保且没有雇佣关系的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员的讲师费、出席费、辅导费等相关经费支出,健保局每月都要再加收负担2%的补充保费,社福团体每月多支出少则3、4万元,多则数十万元。

陈节如说,社福团体帮政府做事情,却要被课以缴交补充保费的责任,凸显健保补充保费制度的不合理及对弱势族群的不正义。

滕西华说,委托服务是政府法定服务,既然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所有跟补充保费有关的支出理当由政府补足,这是非常具有正当性。

台湾社会福利总盟秘书长许主(峰)说,如果政府毫无正当性地增加社福界成本,将不惜发动所有团体拒缴,希望行政院及卫生单位能在年底前有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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