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13年前曾称要去美领馆申请避难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讯】(新唐人记者蓝铭浩综合报导)曾经威风八面、风光无限的重庆市“打黑英雄”王立军出人意外的外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是中共一连串内斗浮出水面的直接源头。有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透露,王立军在1999年接到“三轮车夫案”的法庭传票时,冲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去美国领事馆申请避难。一语成谶,13年后的王立军竟然真的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警察生命。

王立军在今年2月“闯馆事件”发生后,这起当年被多家媒体报道过的“三轮车夫案”,又被重新翻了出来。

《中国新闻周刊》描述道,1998年10月14日,三轮车夫张贵成由南向北骑行在开原市文化路上,车上拉着一对母女,横过十字路口时,一辆车正从西向东行驶,见到三轮车便刹车,但没能及时刹住,将张贵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

一名黑衣男子从车里走出来,让张贵成上车。张贵成不肯说他看得很清楚,这个男人是自己一人开车。由于张贵成不肯上车,黑衣男子便用手拉他,拉脱了,就连打了张贵成三拳。张贵成正要还手之时,有一个过路人劝他不要动手,黑衣男子是铁岭公安局的人。

后来当地派出所、交通队、公安局都来了人,给这个黑衣男子敬礼。张贵成这才知道,原来这个人就是王立军。张贵成先是被交通队带到警局,随后去了看守所。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了当时交通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有包括当时坐在人力车内的女子任静秀于1998年10月14日当天在开原市公安交警大队做的证实材料。任静秀当时表示“没有看清是谁撞的我”。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则显示:第一当事人王立军,因违反机动车行车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第二当事人张贵成,因违反非机动车行车规定,应负该起事故30%的次要责任。

不过,当天开原市公安局开具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却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因交通肇事,对张贵成给予拘留15天的处罚。张贵成后来在看守所呆了6天。

1999年3月10日,开原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张贵成诉王立军民事伤害赔偿一案。张贵成的代理律师杨英杰、解宏阁用约一个月时间搜集取证,找到近20位当时在场证人做询问笔录,证实1998年10月14日是王立军一个人开车,撞倒了三轮车夫张贵成,还有证人证实。王立军当时说:“三轮车夫妨碍公务,把他拘起来。”

立案后,在开原市中固法院进行了一次庭外调解,王立军、张贵成和解宏阁律师在场。

10余年后,张贵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清楚地记得王立军当时对他说,“老张大哥我对不起你”,但既不承认开车撞人,又不承认打人,张贵成因此十分恼火,便没答应调解。虽是调解,也有对话录音,一位听过该录音的张贵成邻居回忆,当时王立军确实向张贵成说了“对不起”。

1999年夏天,此案改在新城法院开庭。庭上,王立军原来的“对不起”变成了:我代表我的司机向你表示道歉。任静秀也成了辩方证人,证明当时并非王立军开车,而是司机任树辉开车,王立军及同事刘勇在车内后排。

然而,据另一位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王立军本人曾有过道歉的想法,但因为此事很快搬上报端,王立军感到骑虎难下。

那时,王立军已经获得了几乎所有可能获得的荣誉:“全国公安战线英雄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辽宁省十大杰出执法者”,辽宁省首届“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张贵成最终因证据不足败诉。13年过去了,张贵成已是59岁的老人,几年前患了脑血栓,落下了半身不遂。官司败诉后,他再也没见过王立军。

一位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当王立军接到“三轮车夫案”的法庭传票时,冲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去美国领事馆申请避难。

没想到的是王立军竟然一语成谶,13年后真的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警察生命。

而王立军在任时期曾风风火火的重庆公安局,如今也正在努力“去王立军化”:一些曾被王立军处理过的民警正在申请“平反”;原被王立军撤并的派出所也在逐步恢复;重庆女子交巡警换上了正规警服;重庆公安局门口两个石球上王立军手书的“剑”“盾”二字也消失了……王立军在任时期,因有宣传评比任务,每天关于重庆公安的新闻达十几条,如今媒体很少收到警方的新闻通稿和采访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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