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7日电)交通部长毛治国今天说,修法增订乘客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及处罚同车共乘乘客;强制酒驾违规者加装酒测自锁装置等规定不宜。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午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条文修正草案,毛治国、交通部路政司长陈彦伯列席备询。
毛治国表示,提高违规酒驾罚锾、加重累犯处罚部分,行政院版已有5年内第2次以上的酒驾累犯违规者,即采最高罚锾新台币9万元的处罚,并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领。
对于增订乘客应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及处罚同车共乘乘客规定,毛治国说,内政部警政署认为执法上有认定的困难,窒碍难行,因考量有些酒精含量的测试必须仪器才能测出,如果驾驶人没有到酒气薰天的程度,同车乘客很难闻出来,执法上会有困难。
针对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江启臣、蒋乃辛等人提案修法强制酒驾违规者加装酒测自锁装置一事,毛治国说,全世界只有少数国家实施,并且都要经过法院裁定,如累犯必须加装酒测自锁装置,主要是让累犯继续保有驾驶资格,但台湾现行法令规定,只要是酒驾累犯,一旦受罚就取消驾驶资格。
他解释,换言之,在台湾酒测累犯只要受罚就被取消驾驶资格,依法不能驾驶,没有必要加装酒测自锁装置;另一方面,酒测自锁装置目前国际间没有一致性规定与标准,相关产品与设备都是针对汽车,而酒驾违规案很严重部分是机车,但目前没有机车酒测自锁装置。
毛治国建议暂时不宜增设,由交通部运输研究所专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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