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被认为郎 性侵未遂判刑

【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9日电)蔡姓男子潜入某宾馆老板娘的房间想性侵她,遭老板娘误认是“老公”后落跑。台湾高等法院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月。

根据判决书指出,有伤害、窃盗等前科的蔡姓男子去年4月3日凌晨以寻找友人为由进入桃园县龙潭乡某宾馆。

蔡男没找到友人,反而进入老板娘的房间,趁老板娘熟睡,关掉小灯并脱去她的内、外裤,抚摸胸部及下体等。

睡着的老板娘朦胧中误认蔡男是“老公”,要他使用润滑剂,蔡男回称“我是小蔡”后夺门而出;老板娘惊醒,穿上内裤后追出,随后至医院验伤,报警处理。

法院一审依宾馆老板娘下体及内裤验出蔡男DNA等证据,认定蔡男犯案。审酌他有多项前科,素行非佳,又在深夜时分,见被害人熟睡就起淫念,所幸被害人及时醒来而未遭性侵得逞,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月。

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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