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0日电)卫生署今天表示,明年起向健保局领取的医疗费用逾新台币6亿元时,依规定须公布财务报表,估计前3年逾100家医院须公布。
健保局医管组组长蔡淑铃说,以民国100年资料初步分析,领取健保医疗费用的前5名是长庚医院(台北、林口)166亿元、台大医院139亿元、台北荣民总医院129亿元、高雄长庚105亿元及马偕医院(台北、淡水)86亿元。
蔡淑铃说,统计领取健保医疗费超过6亿元以上有103家,占医院层级总额健保费用84.10%,其中医学中心19家、区域医院71家、地区医院13家,这103家都需要在103年提报财务报表。
蔡淑铃指出,财务报表提报门槛分阶段放宽,102年到104年门槛是超过6亿元;105年与106年门槛是超过4亿元;自107年后超过2亿元的特约医疗院所须公布财务报表。
蔡淑铃说,102年起,健保特约医疗院所领取的健保医疗费用超过6亿元,需在隔年10月底前提供经会计师或审计机关审定的财务报表给健保局,12月底前登载在健保局全球资讯网。
蔡淑铃表示,公布医院财务状况的目的是为了落实二代健保改革的核心价值“资讯揭露”,让医院财务更透明,并让民众了解医院经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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