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进步 菲禁止政府随意押人

【新唐人2012年12月22日讯】(中央社马尼拉22日法新电)菲律宾总统府女发言人今天说,菲律宾已经通过重要立法,禁止政府机构的绑架行为。人权团体对此表示赞扬。

根据新通过的法律,“强制失踪”将与一般绑架案件分开处理,违法者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所谓“强制失踪”是指安全单位强行押走民众的行为,对象通常是反政府活跃人士或批评政府的人。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欢迎这项新法,称它是“亚洲创举,而且是终止这项侵犯人权可怕行为的重要里程碑”。

根据新法,军方不得再援引“战斗顺序”羁押民众。所谓的“战斗顺序”是1份疑似共产党叛乱份子的名单。

新法也禁止设立秘密拘留设施,并授权政府“经常对所有收容机构进行突击检查”。

人权团体人民权利促进联盟(Karapatan)网站说,艾奎诺三世在2010年7月上任以来,这个联盟纪录了12起“强制失踪”案件,前总统雅罗育任内有2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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