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骗宋新妮等艺人 女主嫌遭诉

【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4日电)林姓女子被控以低价购买BMW轿车和3C产品,诈骗艺人宋新妮、蓝心湄等人并诈得新台币1300多万元。北检今天将林女起诉。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41岁在押的林姓女子有多件诈欺前科,在民国85年间就以有广告车、赠奖车可以低于巿价甚多的价格,骗取他人财物。

起诉书指出,林女在今年2月间化名“林茹”并佯称是网际娱乐公司的业务经理,以获得广告商赞助名义接近艺人宋新妮,经取得宋新妮信任后,开始对外宣称她是宋新妮多年好友,借此打入演艺圈行骗,不仅谎称可以用巿价2到5折价格买到广告商抽奖车、以7000元到1万2000元就可购得iphone4S手机,就连双B轿车也能低价买到。

检方表示,艺人宋新妮、蓝心湄、庹宗康及刘甄蓁(甄莉)等人受林女邀约去BMW展示中心看车,林女为免事迹败露,向宋新妮表示,要以公司名义订车才有优惠且不得询问业务广告车的车价。宋新妮等人信以为真,陆续付钱委托林女代购车子及手机等3C产品。

检方查出,林女骗得1303万元后,还开空头支票唬人,她打着宋新妮名号到通讯行拿了70支iphone4S手机(巿价约179万元),完全没有支付款项。

北检今天侦结,认定林女共犯下16次诈欺行为,依诈欺取财等罪嫌,将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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