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豹欠税案 行政诉讼遭驳回

【新唐人2012年12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5日电)台中市金钱豹集团酒店涉逃漏税,经国税局追讨及开罚共积欠新台币3亿多元。业者提起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处驳回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决书指出,国税局追查台中市金钱豹集团酒店业者,在台中经营多家特种饮食业的酒家,以25%报缴营业税;在95年至96年12月间申请12家饮料店,涉嫌提供酒店内消费者刷卡消费,藉以分散集团酒家的营业收入,并以一般营业税5%报缴营业税。

国税局向金钱豹集团追讨涉嫌逃漏税额1亿5000多万元,并罚款2亿2000多万元,积欠总金额共高达3亿8000多元,由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

金钱豹集团提出行政诉讼,指称旗下有女子陪侍的酒店及酒吧依特种营业税25%、另饮料店则依一般营业税5%报缴营业税,酒店与饮料店各有独立出入口及柜台,各别经营,并无虚设行号及不法。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则以各饮料店95年度综合所得税给付及刷卡金额资料,而判断并非单纯经营饮料商品,例如其中1家饮料店员工年总薪资竟高达近2000万元,每笔刷卡均超过1万元,且一般人也不会进入酒店内购买饮料。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定,金钱豹集团藉由虚设饮料店,分散酒店实际经营收入,藉以逃漏税而驳回行政诉讼。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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