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8日电)台中角头翁奇楠及赖姓友人命案,杨定融被控指使廖国豪行凶。最高法院今天维持更一审认定,依杀人罪判杨定融无期徒刑定谳。
全案因男子杨定融于民国99年5月间与地方角头翁奇楠有嫌隙,被控指使当年尚未成年的廖国豪枪击翁奇楠,将翁奇楠及其在场的赖姓友人枪杀身亡。
台中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杨定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维持一审刑度。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审理认为,杨定融素行不佳,先前已涉犯餐厅枪击杀人未遂案件,竟又推由廖国豪持枪弹杀人。廖于光天化日下公然持枪,以几近枪决的方式,近距离朝被害人射击致死亡,手法残暴,视生命如草芥,犯后任由廖国豪担起犯行,观念严重扭曲
更一审审酌杨定融案发后原已出境,但自行回国接受调查,并非毫无可取之处,恶性尚未达到应与世永久隔离的程度,因此仍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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