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自肥 国科会订利益回避条款

【新唐人2012年12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8日电)国科会委员会议今天通过主管以上人员利益回避原则,规范任职期间不得为主动规划计划的申请人、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

国科会副主委牟中原指出,会中通过“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办理奖励及补助案件审查之利益回避暨保密原则”修正案,对主委、副主委及一级单位主管做以上规范。

除前述规范,也规定主管以上人员与申请人有特定关系时,以不推荐审查人为原则;如做推荐时,也要揭露关系。

进入审查程序时,主管以上人员与申请人有特定关系时,以不主动表示意见、不主动争取为原则;主动表示意见时,应揭露关系。且主委及副主委不得参与或干预个案审查。

同时规定单位主管人员对原服务学校、任职机关单一计划申请补助仪器设备金额超过新台币2000万元,或国科会主动规划单一计划同一年度内补助超过1000万元者,除依现行规定程序审查外,于核定前,并应提高阶主管会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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