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30日讯】 (美国之音电) 中共人大常委会28号表决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引发关注。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试图平息各方的质疑。他表示没有必要担心网络立法会影响反腐。然而, 有港媒将中国网络实名制说成是网络自由的大倒退,并要求官员首先实名公布财产。
中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十次全体常委会议12月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通过了备受公众关注的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
中国官媒纷纷发表文章表示支持。中国首都网的标题是:向网络违法行为亮剑。人民网的评论称:虚拟空间离不开现实规则。经济日报则主张:在网络空间锻造法律之盾。
在人大常委会举行的记者会上,很多记者对人大网络立法会不会影响网民反腐提出疑问。一些观察家担心,采取立法手段实行网络实名制,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也屏蔽了举报贪官污吏的正当公民诉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试图打消民众的疑虑。
早在2000年,人大就通过了《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其中规定如果网民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如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将会被绳之以法。2004年,湖南新闻工作者师涛通过雅虎信箱在海外网站上发布信息,后来被判处十年徒刑。师涛的电子邮箱账号、IP地址及身份等私人资讯,在法庭上成了他被判十年的证据之一。
尽管李飞表示中国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但草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国将实行网络身份管理,网民须进行网络后台实名注册,网管发现用户传输有害信息,将立即删帖,并保存证据,交有关部门处理。
今年年初,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国内主要社交网络新浪微博实行实名制注册,已注册用户需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否则无法继续正常使用,曾经引发激烈争论。
观察家认为,互联网作为一把双刃剑,在发展迅速、但网络环境良莠不齐的今天,加强对网民个人电子信息的保护实属应该,但通过网络揭露腐败,以防出现亡党亡国局面,仍是中共面临的艰钜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