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轮奸案 被告挨控9罪名

【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宏儒新德里4日专电)印度巴士轮奸案5名成人被告遭控9项罪名,主文33页的起诉书含附录逾1000页,共列50名控方证人。

印度时报”(The Times of India)今天报导,警方引用被害人、男性友人、两人父母、多名警官、中央法医科学实验室(Central Forensic Science Laboratory)官员、萨夫达君(Safdarjung)和伊丽莎白医院(Mount Elizabeth Hospital)医生的证词,及DNA(脱氧核糖核酸)报告,完成起诉书。

起诉书提交新德里沙克德(Saket)地方法院轮值法官葛罗佛(Surya Malik Grover),其中一共列出50名控方证人。警方尚未收到伊丽莎白医院的验尸报告,因此相关资料尚未呈堂。

本案6名被告中,包括巴士驾驶芮姆(Ram Singh)、芮姆的弟弟穆克什(Mukesh Singh),以及共犯健身房教练维奈(Vinay Sharma)、水果摊商巴万(Pawan Gupta)、巴士服务员泰克(Akshay Thakur)等5人遭依9项罪名起诉。

这些罪名分别是非自然性行为、毁灭证据、企图谋杀、意图禁锢他人的绑架或诱拐、抢劫蓄意伤害、结伙抢劫、抢劫谋杀、共犯故意和预谋犯罪。5人最重可能求处死刑。

报导说,警方调查发现,本案经“预先计划”,因此才会加入预谋犯罪的起诉罪名。

第6名被告因为是青少年而未遭起诉,他将在少年法庭受审。

起诉书由特别检察官莫汉(Rajiv Mohan)制作。相关卷证密封,以免被害人身份曝光,并提请秘密审讯。审讯期间,莫汉与另1名特别检察官克瑞希南(DayanKrishnan)将莅庭。法官裁示5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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