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节目 NCC订5事项

【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16日电)NCC今天针对证券期货投资分析或评论节目的制播,提出5大项应注意事项,让民众在观看这类节目时,能获得保障。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针对“制播证券期货投资交易分析或评论节目应注意事项”进行讨论,整理出5大项主要内容,未来将与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做最后确认。

NCC发言人虞孝成表示,由于多数内容是由金管会提供,所以最后协商会由金管会对外正式发布。

虞孝成表示,注意事项首先要求从事分析或评论的访客、来宾,资格要揭露,要说明分析人资格,且盘中及前后1小时,分析人员要以受雇于证券投资分析人员为限。此外,邀请非证券投资分析人员时,节目最后要以警语揭露。

虞孝成说,证券投资期货交易分析或评论,在节目最后要列入警语揭示,如投资有风险等警告文字,言论或内容也必须符合各相关法律规定。

他指出,提供财经股市频道播送的节目,电视频道除了应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执照外,还要有金管会核准的证券投资或期货顾问事业才能制播这类节目,且不得违反节目与广告应明显区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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