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生保障法 何时适用有疑虑

【新唐人2013年01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3日电)民进党籍立委许智杰今天说,建教生权益保障法上路使厂商对9月将开办的班级有疑虑。教育部说,将开说明会倾听各方意见。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许智杰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去年底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加强保障建教生。但由于教育部已在民国101年10月核准今年9月要开办的建教班班数、招生数,这些将开而未开的建教班到底要适用新法或旧规定,造成部分建教合作厂商疑虑。

高雄市私立中山工商实习处主任张简溪俊表示,很多厂商不清楚新法内容,看到新法强迫月休8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且禁止加班等规定后,纷纷要撤销合作计划,学校“电话接到手软”。

张简溪俊说,建教生权益保障法的立法本意虽然是要加强保障建教生,但如果因此造成厂商退缩、学生无处实习,那就为德不卒。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副组长蔡志明出席记者会表示,已经开班、到工厂实习的建教班不适用新法、依照原规定办理;但今年9月将开班的建教班到底要适用何种规定、或者如何衔接新旧规范,教育部还要再讨论。

蔡志明说,新法今年1月2日由总统公布施行,因此上路才约3周,相关配套、子法依规定要在6个月内制定完成。因此教育部下周一开始将连续3周召开说明会,倾听、搜集各建教合作学校、厂商意见,订定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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