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4日电)涉嫌枪伤前副总统连战儿子连胜文的“马面”林正伟,最高法院今天维持二审认定,判决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
林正伟于民国99年五都选前夜,在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造势场合上,开枪打伤连胜文,台下民众黄运圣因流弹波及致死。
全案一审时判林正伟有期徒刑24年,二审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认定,判决林正伟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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