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30日讯】近日,中国大陆多家媒体报道,中国大中城市隐现官员抛售房产潮,中纪委出来辟谣,否认曾向中央汇报抛售豪宅别墅风潮。于是,官员抛房潮与中纪委辟谣成为媒体关注和舆论争议焦点。其实,官员抛房潮是真,中纪委辟谣似是而非,王岐山所谓“为治本赢得时间”,则是中共拖延反腐败时间,为贪官漂洗腐败资产赢得时间,为中共苟延残喘拖延时间。
多家媒体报道官员抛房潮
近期,《华夏时报》、《经济观察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多家中国大陆媒体纷纷报道,自从去年11月份以来,中国大陆二手房市场出现异动,全国多个城市二手房供销两旺,挂牌量和成交量均有所上升,二手房市场隐现官员抛售房产潮。
《华夏时报》2012年12月22日刊文《二手房市场频现“灰色房产”》称,江苏省某政府人士在某公开场合的过道里低声地打电话催促对方说,“这4套房子尽快给我卖出去,每套不得低于200万元。”“快快,就这样定了。”“广东、江苏多地近日出现政府机构人员放盘卖房现象”。
《21世纪经济报道》2013年1月25日刊文《上海公务员降价百万抛售豪宅 买家或钱房两空》称,“在寸土寸金的上海陆家嘴,一套159平米的‘公务员房’,市场价680万,却挂出了565万的售价,降幅高达20%。这是近两个月来,上海公务员抛售豪宅的缩影。”
《经济观察报》2013年1月19日刊文《房子的焦虑》称,“从去年底开始,各地出现了大规模的房产抛售现象。如北京某房产中介发布的二手房挂牌信息中,位于北京海淀五棵松附近某小区的8套单价近7万元/平方米的豪宅一起挂牌出售,每套售价达1000多万元,房源标题为‘8套市场难寻单位,户主统一放盘,政府优质资源’。该经纪人同时表示,这批房源的装修特别豪华,业主单位是附近某政府机关,由于某些原因不愿意公布房源装修情况的具体照片。”
《经济观察报》报道,“有消息称,不久前,中纪委向中央通报‘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新动向’。并称去年11月中旬以来,大陆45个大中城市出现一股抛售豪华住宅、别墅等新动向,12月以来,抛售豪华住宅、别墅等情况继续扩大,更改物业业主情况数以百倍上升,状况空前,且部分业主为国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高层。这一说法得到接近中纪委人士证实,该人士直言,中纪委是向中央通报了中国的腐败局势,并根据中央部署进行来年的工作计划。”
从“房叔”、“房婶”、“房姐”、“房妹”、“房媳”、“房爷”、“房XX”等频频被曝光和查处的事实来看,腐败房产已经成为中共官员腐败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在成为落网腐败官员被查的重要罪证。如果上述报道属实,官员抛售房产现象将会进一步影响到中共近期反腐败的走向。
中纪委“辟谣”似是而非
上述几家媒体的报道立即引起人们的关注,中国大陆和海外媒体纷纷转载和评论官员抛售房产现象。
针对《经济观察报》的报道,中国之声《央广新闻》记者2013年1月25日就此专门致电中纪委有关部门进行求证。中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首先,中纪委根本没有过向中央通报房产有关问题的通报;其次,“通报”的提法是不准确的,中纪委是中央办事机构,不能向中央“通报”,只能向中央“汇报”或“报告”,“接近中纪委的人士”的提法是模糊不清的,该报道的消息源是不可靠的、值得怀疑的;最后,中纪委仅仅掌握官员自行申报的房产状况,而对于他们在市场上房产交易的市场行为,中纪委是无权也不可能掌握的。
中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上述“辟谣”显然是似是而非、避重就轻。该“辟谣”没有正面回应官员抛售房产现象是否属实,只是否认它自己曾经向中央"汇报"有关官员抛售房产问题。更可笑的是,中纪委在这么重要的问题上竟然玩起了咬文嚼字的游戏。中纪委当然不能向中央是“通报”,而只能是“汇报”或“报告”,这固然是媒体记者措辞不准确,但是,中纪委会不会就官员抛售房产问题向中央“汇报”、请中央作出“指示”呢?进而会不会在在纪检系统内部对此问题作出“通报”、作出“指示”呢?这种情况是非常可能的,也是中纪委职责所在。
习近平、王岐山反腐败大旗甫一祭出,爆料接二连三,而且几乎是一查一个准儿,一时间多少“房XX”应声倒毙!在此情形下,中纪委关注官员房产动向,以查办具体案件、谋划反腐对策,乃是情理之中的事。中纪委说自己“无权也不可能”掌握官员在市场上的房产交易行为,这纯粹是无稽之谈!众所周知,中纪委的权力在同级中共常委之下,但只要有中央的支持得以做实,中央和地方各级纪检机关的权力之大,可以大到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纪检机关调查案件采取的"双规"就是明证!中纪委的“辟谣”反倒讲起职责许可权了,怎会令人相信?
实际上,中纪委只要想获取有关信息,就“有权也可能掌握”官员抛售房产行为,其他相关部门也有协助义务。其根据在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在纪检机关“调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等提供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有关机关应予积极配合。”这么说,掌握官员抛售房产行为不但是中纪委的权力、许可权所在,也是其义务、职责所在。中纪委说它“无权也不可能掌握”官员房产交易行为,反倒是不作为、失职、渎职、推卸责任!
《经济观察报》的报道说,“根据通报显示,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统计,在抛售豪华住宅、别墅新动向中,抛售住宅业主中60%持匿名、假名或以公司挂名;业主物业大多数空置或出租给亲属、朋友,没有租住合约;业主物业出售都要求现金交易,不经金融机构;业主物业出手都委托律师全权处理,在交易过程中不露面。”中纪委是否有权或者可能“请求”、“要求”住建部提供抛售豪华住宅、别墅新动向的信息?当然有权,也极有可能!《经济观察报》的报道还说,“一位全国人大官员表示,在人大内部也曾经讨论过相关议题,但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他还证实,中纪委、中办、中组部至12月中已经召见120多名现任高官打招呼,对话内容均为要求其家属停止抛售住宅、注销假名、匿名账号等。”这里明确提及中纪委召见现任高官要求其家属停止抛售住宅。
难道这份“通报”是《经济观察报》记者或者其他什么人编造的?难道这里的“全国人大官员”是捏造的?非也!最可能的情形是,这份“通报”应该确有其实,只不过被泄露出来了,而“接近中纪委的人士”、“全国人大官员”也应该确有其人,只不过是不好明确说出来姓名罢了。因为一旦确认了“通报”的来源和“接近中纪委的人士”、“全国人大官员”的身份,有关当事人可能就会涉嫌违反内部纪律或者内部保密规定,严重者还可能会受到内部纪律处分。中纪委既已出来“辟谣”,《经济观察报》、“接近中纪委的人士”、“全国人大官员”恐怕更不会顶着压力站出来证实媒体报道的消息来源和可靠性了。
这里可以提供一份佐证。就在《华夏时报》报道江苏官员抛售房产现象之后,中共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2012年12月28日刊文《“江苏官员抛售房产”消息无从查实》却称,在《新华日报》记者亲自调查核实有关现象时,绝大多数二手房中介公司听到记者询问“官员抛房”话题,有的谨慎回答说“我们无可奉告”,有的干脆拒绝采访,有的“虽有耳闻,但无证据,所以不好说”,也有的说“公证委托他人卖房比以前增多了,近两个月,公司每月都有四五单这样的生意。房主自己不出面,而是办公证、委托他人卖。这其中是否有官员的‘托’?不得而知。”如果说《经济观察报》的报道可能不实,那么,《新华日报》的报道恐怕应该“宁左勿右”,但《新华日报》的报道一方面说“消息无从查实”,另一方面却恰恰佐证了官员抛售房产极有可能存在。
只要我们回到常识,就不难想象,在民间爆料不断、习近平和王岐山反腐动作频出的背景下,必然有一大批官员感觉山雨欲来,情急之下赶紧抛售房产。只要在交易过程中作出变通,隐匿官员本人信息,逃避反腐制裁并非不可能。因此,上述媒体报道的官员抛售房产潮并非空穴来风。无论中纪委如何辟谣,无论中介公司如何澄清,无论专家如何解释,公众对于此中的常识、常理和常情还是明白的。就在媒体报道中纪委所谓辟谣的第二天,网易公司开始发起官员抛售房产潮网路民意调查,截至北京时间1月28日中午,在点击参与网路民调的统计显示,对于“你认为网上所谓的公务员抛售房源是真实的么?”的提问,75.5%的人回答“可信啊,现在不是正要查么?”可见,民意并不买中纪委辟谣的账!
从历来的经验智慧来看,民间和媒体的传谣大多是真实的,而中共和政府的辟谣大多是不可信的。此番关于官员抛售房产潮的媒体报道和中纪委的所谓辟谣大概也是如此。无论中纪委的所谓辟谣是否真实可靠,中纪委对于官员抛售房产现象的避重就轻却是显而易见的。
“为治本赢得时间”实质是“为反腐败拖延时间”
目前,中共的腐败已经病入膏肓,民间和媒体反腐败的呼声和压力一浪高过一浪!习近平、李克强、王岐山迫于民众压力,同时也为了自保,不得不反复表达反腐败的决心,宣示反腐败的立场,摆出反腐败的姿态。习近平1月22日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讲话矢言,反腐败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把权力关进位度的笼子里”,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然而,根据《中国纪检监察报》2013年1月25日报道,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委员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发言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一句话透露了中共高层反腐败的真实心理。
联系到官员抛售房产潮的媒体报道和中纪委的所谓辟谣,“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好像表明王岐山认识到反腐败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要从长计议。然而,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中共迫不得已的拖延战术,表明中共反腐已经陷入了困局。
所谓“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不是“为治本赢得时间”,而只是为民间和媒体反腐败拖延时间,为中共既得利益集团漂白、转移、隐匿、消灭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理腐败资产赢得时间,为中共继续苟延残喘赢得时间,为中共继续欺骗民众赢得时间。先拖上个三、五年,让腐败官员在此期间把腐败资产处理的差不多,到那时再正式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官场就不会那么大的压力了,在民间也不会有那么大的震荡了。在此期间,迫于民众和媒体曝光和压力,结合中共内部派系权力斗争,可以不时地抛出七、八只“苍蝇”,打掉一两只“老虎”,一来杀鸡儆猴,二来向民众做秀!但是,一旦腐败官员在此期间把腐败资产漂洗和处理的差不多了,那还有何本可治呢?就此来看,王岐山的“为治本赢得时间”策略比“赦免腐败官员”的策略更具欺骗性!
事实上,中共根本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赦免腐败官员,而是为腐败官员赢得时间洗净和处理腐败资产,到时候,中共既拥有了“治本”的美名,又赢得了痛恨腐败的广大民众的支持,既保住了自己的江山,又得到了中共既得利益集团的支持。中共想的倒美!只可惜中共大限已到,上天绝不会再给中共任何反转机会!
习近平上任以来,表面上反腐反的好像有声有色。然而,仔细想来,哪里是习近平、李克强、王岐山在反腐,分明是情妇、记者和民众冒着生命危险在互联网上爆料、“打游击”,在现实中与贪官、爪牙和警匪周旋、“躲猫猫”。与其说是中共在反腐败,不如说是民众在反腐败!对于反腐败真正具有“笼子效应”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习、李、王三位却不敢也不想痛下决心具体落实,这基于两方面原因:
在经济上,一旦堵截围剿不利,可能打草惊蛇,导致大量贪官外逃,房产抛售,资产转移,资金外逃。从中国目前的腐败程度和官民之间贫富差距的悬殊程度来推测,中共贪官既得利益集团掌握的资产和资金数量巨大,一旦在短时间内大量资产、资金外逃,必然会随之冲击房地产产业,冲击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冲击实体经济和金融业,这对目前艰难维系的中国经济增长是个巨大挑战。在政治上,若是真正痛下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那么,中共官员就几乎会被悉数拿下,全军覆没!那么,习近平就可能失去在中共内部的支持力量。万一掌控不住中共内部各种派系力量,掌控不住军队、公检法暴力机器,习近平说不定还没等把贪官全部拿下,就已经被中共既得利益集团先给拿下了,落得个“反腐未捷身先死”!
不反腐败,民众不答应!反腐败,中共既得利益集团不答应!民众和中共既得利益集团逼得越来越紧!习近平反腐败不是,不反腐败也不是!所以,习近平的反腐败必然陷入困局!中纪委亮出“拖延反腐败时间”的战术,正是这种困局的表现。
跳出中共的“笼子”,才能真正解开反腐败的死结!
习、李、王虽然甫一上任就把反腐败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民间、政府和媒体人士积极爆料下,一批大大小小的腐败官员一时间也纷纷落马,但是,习、李、王“保中共、反腐败”本身就决定了中共自身的反腐败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反腐败必将陷入困境。不跳出中共的“笼子”,就解不开反腐败的死结!
有人主张赦免腐败官员、再行财产申报、赢得宪政建设。然而,民众不会接受特赦反腐,中共既得利益集团也不会真实申报和公示财产。有人主张先行财产申报、彻查腐败官员、赢得宪政建设。然而,中共既得利益集团会强烈抵制财产申报,中共高层并不会真正彻查腐败官员。中共高层既不会接受特赦反腐,也不会接受先行公示财产,更不会接受真正的公民选举、新闻自由、司法独立、多党竞争。民主宪政从何谈起?习、李、王既想“反腐败”,又想“保中共”,然而,全世界都知道,中共是最大的腐败集团。“保中共”就不可能及时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就不可能彻底查处腐败官员,就不可能彻底追回腐败资产,就不可能真正反腐败,就不可能建立民主宪政国家!
不能说习、李、王的反腐败没有任何诚意,但是,这种“保中共”前提下的反腐败,只能暂时缓解腐败愈演愈烈的态势,只能暂时欺骗愤怒越来越大的民众,为中共的专制统治赢得暂时的苟延残喘!到头来,受欺骗的、受侮辱的、受损害的仍然是广大民众!近期官员抛售房产、腐败资金外逃表明,中共既得利益集团正在为自己安排退路而拖延时间,而王岐山所谓“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正是为这种拖延而赢得时间!“保中共”下的反腐败实质上仍然是假反腐。
今天,民众和体制内有良知的精英对中共已经越来越没有耐心了,也越来越难以被中共所蒙蔽和欺骗了。维护中共既得利益集团,只能越来越加剧民众和有良知的精英对中共的不信任,加速中共被民众和有良知的精英所抛弃!这正是王岐山所津津乐道的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给我们的启示!不过,王岐山恐怕并没有读明白其中的真意!
那么,习、李、王是否真的无路可走了?不然!
如果习、李、王能充分利用王薄事件和薄熙来案件,“擒贼先擒王”,先打掉江泽民、周永康、李长春等几只“大老虎”!不仅上承天意,下顺民心,而且可以昭示其反腐败的真正决心,减少其自身“反腐未捷身先死”的政治风险,进而跳出中共的“笼子”,推动反腐败及民主宪政建设。待条件成熟,再图解体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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