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教授退休金基数 拟维现制

【新唐人2013年0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30日电)教育部今天表示,大专教育人员薪资结构较特别,教授退休金基数拟维持现制,即本俸乘以2,副教授、助理教授则酌降。

行政院今天公布劳保年金制度及军教人员退休制度改革规划,中小学教育人员的“投保薪资计算标准(退休金基数)”,将比照公务人员,由退休时本俸乘以2,分5年逐年调降至1.6。

至于大专教育人员,行政院提出的方案没有定论,强调“仍有讨论空间”。教育部人事处长陈国辉表示,大专的薪资结构很特别,以任职30年的教授为例,本俸为新台币5万3075元,学术研究费为5万4450元,合计10万7525元。按照原制本俸乘以2,就已不及实质月薪。

根据教育部提供的数据,中小学任职30年教师(大专学历),本俸为4万7080元,学术研究费为2万6290元。

陈国辉表示,如果将大专比照中小学,会出现“本来就较差,降了之后更差”的问题,因此教育部目前研拟,大专教授退休金基数仍维持本俸乘以2,副教授改成本俸乘以1.9,助理教授改成本俸乘以1.8,以上都比照公务员逐年调降。相关规划还会邀请学者专家、全国性团体代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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