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7日电)劳委会今天公布去年劳检结果,1万1711厂次中,约3成5违反劳基法;行业以医疗和社服比率最高,项目则是欠加班费最多。
根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统计101年全国各劳动检查机构执行劳动条件检查结果显示,共检查1万1711厂次,其中违反劳动基准法的共4207厂次,违反比例约35.9%;以区域来看,中区违法比率最高(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及云林)、南区其次(嘉义以南,含台东、澎湖及金门)、最低的是北区(新竹以北,含宜兰、花莲及连江)。
从违反条文来看,劳委会表示,违反比率最高的是“延长工作时间未依规定加给工资”,最严重则是金融及保险业、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其次是“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违反最严重的则是运输及仓储业、制造业、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业。
以行业别分析,劳委会表示,金融服务业、教育服务业、资讯服务业、营造业及休闲服务业的违法比率低于整体平均,整体违法比率最高的是医疗及社会工作服务业,违反比例高达40.6%,主要违反条文为“延长工作时间未依规定加给工资”,其次是制造业,违反比例为39.1%,主要违反条文为“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
劳委会表示,雇主如违法使劳工超时工作,或未依法给付延时工资,最高可处新台币30万元罚锾,主管机关并得公布事业单位或事业主名称、负责人姓名;经限期令其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可按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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