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评习近平的反腐豪言

【新唐人2013年2月11日讯】习近平“反腐”已是强弩之末

不久前,习近平刚刚以讥讽的口吻指责中共官场爱说假话、套话、空话、大话,并严厉警告“空谈误国”;不久后,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他自己一本正经地说了一番举国哗然的大话,即所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苍蝇老虎一起打”。

也许习近平的本意并非故作惊人之论,是想认真表态,并打算真抓实干。他的话听起来也不错,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样,很好听。但类似的反腐败豪言壮语人们已经听了不少,并不觉得新鲜,包括“亡党亡国”的动情忠告,“九十九口棺材”的恶言要挟,还有什么“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赌咒发誓……,诸如此类,也全都很动听,但全都说了跟没说一样,有时比没说更糟,除了拿来当笑料,毫无正面意义可言。与这些豪言壮语结伴而行的,是腐败的处处泛滥和步步升级,直至登峰造极。邓时代初期,王守信贪污五十万,让国人目瞪口呆、不敢置信,以“建国以来最大贪污犯”之名而遭枪毙。如今,随便揪出一个小小贪官,爱房的动辄几十套房产,好色的动辄上百个情妇,好宝的则钻石碧玉、古玩字画不计其数。腐败形式已花样翻新,涉案金额如天文数字。一人在中国做官,全家在海外洗钱的现象蔚然成风。而面对这一切,人们早就见惯不惊。“无官不贪”是当今时代最真实、最残酷的“中国特色”之一。清官已濒临灭绝,比大熊猫还要珍贵,若干年后,人们大概只有到童话故事里才能找到清官这类角色。

独裁制度出贪官,反不胜反

中国有那么多的人争着入党提干,难道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有那么多的人抢着报考公务员,难道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实大家心照不宣,就是奔着腐败去的。腐败正是入党、做官的基本价值所在,是中共官场的生存法则,是权力游戏的金科玉律,也是“党的领导”题中应有之义。腐败是统治集团内部的感情联络机制:上司提携下属,便给他一个肥缺;下属孝敬上司,便送他一份收益。腐败是组织系统对其成员“政治正确”的奖赏,是对优良“政绩”的激励。没有腐败,就不可能获得干部对党的忠诚。没有腐败,现行体制甚至根本无法运转。套一句习近平的话来说,腐败就是中共官场的“中国梦”。

共产党的官,做到了一定的级别,你几乎没有可能不贪腐,财源滚滚,美女上门,受之无愧,却之不恭,简直没有办法拒绝。你甚至都不好意思不贪腐:那会让你的下属瞧不起你,感到跟着你干没有面子,也没有前途;会让你的同僚疏远你、讨厌你,背后骂你“装B”,是个没法共事、不可理喻的二百五;会让你的上司夜里睡不好觉,他会认为你举止反常、居心叵测,是一颗必须排除的定时炸弹;甚至会让你的亲戚朋友、老婆孩子大失所望、心生怨愤,他们疼你爱你、帮你扶你,陪你吃苦、跟你受累,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到你熬出了头,眼看着其他常委、委员的亲戚朋友一个个人模狗样,张家的入了干股,李家的当了CEO,赵家的做了产业大亨,满门的荣华富贵,你要是不赶紧带着自己的亲戚朋友去收获属于你的那一份不义之财,怎么对得起这些亲人啊!──所以,这个党,这个制度,事实上只能出贪官,只配出贪官。

中纪委已异化成权斗的利器

反腐败说说容易,做起来太难。习近平、王岐山如今正处在“三把火”的上任兴奋期,说一点大话,也正常。假以时日,未必还有今日这股雄心和干劲。若真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别说习、王二人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就是江泽民、朱镕基披褂上阵,毛泽东、邓小平死而复生,也办不到。以前有过一个笑话段子,说江泽民到毛主席纪念堂里汇报反腐,毛很生气,从水晶棺里坐了起来,对江说:不如你过来躺着,我出去整他们。中国的左派和民粹们也未免夸大了毛泽东三反五反运动的反腐效率,那种不讲法律、只讲政治的运动式反腐,充其量也就是一阵风而已。面对当今官场极其普遍、极端严重、深入骨髓的恶性腐败,毛泽东那一套办法也已经无能为力。我们大可以说,除非反对党上台、共产党下台,否则,所谓“有腐必惩”,只能是一句不折不扣的大话。

习近平还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字面意义上理解,这当然也是一句好话,但放在中纪委的语境下,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中纪委本在宪法和法律之外活动,它本身就是反宪法、反法治的非制度化的产物,是以党代政、以权代法、一把手专政的产物,同政法委一样,纪委是行政中立、司法独立的对立面。纪委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机构,它可以采用监视窃听、非法拘禁(即所谓“双规”)、刑讯逼供等非正常手段对付党员和公民,却除了同级党委一把手之外,并没有相应的机构和权威对它进行有效的约束。所以,在实际运作中,各级纪委在查对手、查政敌时往往很卖力、也很高效;而在查上司、查亲信、查同僚方面,却毫无作用,一事无成。纳税人养着如此庞大的反腐机构,竟然比不上眼尖的网友和翻脸的二奶,人民才是冤大头。以反腐为主要功能的纪委系统早就异化成了权力斗争的利器、反腐败的赘疣。

本次中纪委全会并未设计、打造出任何一只真实的“制度笼子”,包括近来风声很响、似乎呼之欲出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置之不提,变成了什么“将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谁抽查,怎么抽查,抽查谁?当然是党内抽查,纪委去查,选择性查,查一把手不喜欢的人。殊不知,“阳光财产法案”作为一项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申报和抽查只是基本程序,其要害则不在申报,也不在抽查,而在公开。若官员财产不向全社会公开,则制度何在,“笼子”何在?由此可见,习近平的反腐豪言即使在最有可能落实为制度的地方,也依然没有向制度迈进的实际行动,难道这就是所谓“实干兴邦”吗?

文章来源:《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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