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件未成就 旺中并购未生效

【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20日电)NCC今天认定“旺中案”3条件“尚未成就”,此并购案目前还无法生效;而旺中是否可再提申请,NCC表示“当然可以”。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去年7月25日附加3项停止条件许可“旺中并购中嘉案”,3项条件达成后此并购案才得以生效;3条件包括,申请人及其关系人应与中天新闻台完全切割、中视新闻台变更为非新闻台、中视应设立独立新闻编审制度。

旺中宽频在去年底将中天电视股份信托给台湾工业银行,并于去年12月17日函请NCC认可3项停止条件是否成就。

NCC委员会今天决议,“旺中案”3项停止条件尚未成就;NCC主委石世豪也说,信托并未改变原来之控制关系。

由于去年7月NCC有条件通过“旺中案”时,没有限制3项条件成就的期限,只明订“条件达成,并购案才生效”。

至于“旺中案”3条件今天被NCC认定“尚未成就”后,旺中未来是否可以再提条件成就申请;NCC法律事务处长谢焕干表示“当然可以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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