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体垄断法 吴丰山忧过苛

【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1日电)监察委员吴丰山今天说,先进国家媒体市场占有率上限多为25%到30%,NCC的反媒体垄断法草案“似嫌失之过苛”。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0日公布“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曾对NCC未能完备传播法制提出纠正案的吴丰山发布声明稿表示,防制媒体垄断才能维护自由舆论的形成,欣慰NCC提出反媒体垄断法草案。

他说,媒体规模过大,应予节制,但媒体规模太小,也不利于提升传播品质。媒体市场占有率以多少为上限,有待仔细推敲。

吴丰山表示,传播事业的妥善管理,攸关国家正常发展,希望将来立法院审议时,各党以国家长远健全发展为念,做出恰到好处的判断。

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规定,经营纸媒的事业与广电事业整合,对公众意见整体影响,相当于电视频道收视率达20%以上者,就认定其跨媒体垄断危险已具体化,将禁止结合;整合对象为新闻频道或制播新闻节目频道,收视率达15%以上者,也禁止整合。

草案规定,广电事业整合,参与的事业或其关系人直接、间接控制的日报或周刊,合并计算其阅读率达10%以上,NCC就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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