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一个好政府的标准

【新唐人2013年2月28日讯】 “我完全相信每个人必须首先在他自己同意把他置于一个政府的管辖之下时,他才能被那个政府所管辖;我的的确确认为,严格地说,最贫穷的人如果在政府统治之下没有任何发言权的话,那他也没有服从这个政府的义务。”

“评价一个政府的好坏,应该根据它对人们的行动,根据它对事情改采取的行动,根据它怎样训练公民,以及如何对待公民,根据它倾向于促使人民进步或是使人民堕落,以及它为人民和依靠人民所做工作的好坏。”

尽管“在古代希腊,民主更多的是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权宜之计”,可“诚如中国的专制统治持续两千年不衰,民主体制在西方,也是一种具有悠久传统的制度”:这就是东西方的根本差别。现在知道,人类“社会”这一形式,就是在民主中诞生的。

有人总是想问——我们为什么要学习西方,乃至所谓的“西化”?其实无他,就因为西方讲民主,东方讲专制。不论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如果下定决心拥抱专制,当然可以不学西方。

人类为何要建立社会,要组建政府,政府的任务又是什么,这些,你在中国的老子、孔子、庄子、孟子等先贤的著述中是找不到答案的,他们最多只会劝大王要爱民或是再弄些比喻。在这些先贤的眼里,大王就是政府。中国两千多年来,即使最先进的文化,似乎也不懂政府为何物。

可你在几乎与中国这些先贤们同时代的古希腊优秀知识分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儿却能找到。难怪即使到了21世纪的信息时代,在政府制度方面,我们仍然远远落后于西方。此乃先天不足之故。不论是洛克、卢梭还是康德,他们都认为,人类社会,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也完全可以存在,甚至还能生活得很好。人类之所以要接受有国家有政府的生活,最主要的就是因为他们凭借个人的力量战胜不了有些困难,难以实现他们的某些欲望,或者说他们借组织政府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用若干年后一个东方大国的总理的话说,就是要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想一想也是,天底下哪有为了给自己“找罪受”去建立国家建立政府的道理呢?

一个人,如果不依靠任何外力就能实现他的一切愿望,他一定想不到要组建政府,更想不到要去过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政治动物”过的“政治生活”,甚至连“组建社会”都想不到。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察,城邦就“起源于赤裸裸的生存需要,为了一种好的生活继续存在”。他在《政治学》一开篇就谈到:“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种善业”。所谓“善业”,本人理解,就是为了快乐幸福。至于民主自由,都是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才想出来的。再往深了说,“一个人,如果能够不受到惩罚的实现他的任何愿望,他的行为是否符合正义也就无所谓了。国王就是例子。”生活在15至16世纪的一个意大利人把这种意思阐释得明明白白。

可人类一旦进入“政府时代”,就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了。即使只是一百年前,这个星球上的大多数国家也还是并非为了人民德行的进步而存在,甚至就是一种纯粹的同盟,为了防御一切侵害,或者就是为了实现交换和交流。这样一来,渐渐也就有了好政府与坏政府之分。到了约翰•密尔,他在其名著《代议制政府》中不仅提出了政府的形式,更是告诉我们什么样的政府才是一个好政府,好政府的标准又是什么。

绝大多数中国人到今天估计都说不出一个好政府的标准,而我们的政府自己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成为一个好政府,顶多就会说四个字:勤政爱民。历朝历代,统治者都这么说,可这四个字到底做得如何,中国人世世代代已经领教了。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国一个最大的在野党虽然似乎明白一个好政府应该如何做,可就像有些人一样,一阔脸就变,待到自己依靠怎样的尔虞我诈打下江山执政时,把做好政府的理想、标准抛到九霄云外,做得更是比他们曾经反对的政府有过之而无不及,让被统治者简直不知说什么好。

而我们的国民呢,翻看中国的历史,刘家打下天下,这天下就是刘家的,兴也刘家,亡也刘家,与百姓无干。中国百姓更多的都是喜欢“宁作太平犬,不作乱世人”,谁做了统治者他都是百姓,因此从不操心天下兴亡。在绝大多数百姓的心中没有“亡国”一说,只是“换了一个朝代”。因此,不管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大家也都还是“坦然面对”,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贪的贪,该玩的玩;让做顺民就做顺民,让做奴隶就做奴隶,就算连奴隶也坐不稳又如何?按照鲁迅意思,中国到二十世纪鲁迅生活的时代,他还没看到中国有“人”。又因此,我们到现在也仍然没能建成一个人民满意的好政府。

前不久“十八大”还在召开期间,就有什么人在国家所谓最主流媒体上替政府发布通告式的文字,好像说是他们也想“深化政治改革”,建一个好政府,可愁的是理论创新跟不上,于是也就只好停在这儿,等我们的一些理论家们什么时候创出了新理论再说。这简直就是胡扯!

一个好政府的标准早就有了,根本用不着还去搞什么“理论创新”。如果再说简单一点:民主政府,就是一个好政府。当然喽,本人对那些说要等“理论创新”的人的意思并非不懂,他们无非是说那些好政府的“标准”都是西方的,即使是被称作有“普世价值”的制度,也未必合乎中国国情。总之,把中国的现在执政党在上世纪四十年代说过的话忘得一干干净!

有人要这样说,咱也没办法。现在就让大家来看看人家西方所说的一个好政府的标准,这个星球上但凡政府是否也都应该具备。如果我们承认一个好政府的这些标准,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应该具备的话,那么,还有何西方东方之分?又还有何合不合国情之说?只要认为是应该具备甚至是必须具备的,即使不合国情,也不应排斥,要做的,只能是想方设法改变中国国情。不然,难道要让这不合公平正义不合民主自由的国情万岁万万岁不成?

这些年,一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一说到我们的管理差,一牵扯官员腐败,或一涉国家体制,有人就要强调国情——好像中国的国情五千年前就是这个样子似的。其实,全世界人民都知道,没有任何一国的国情是一成不变的。中国自然也不例外。远的不说,哪怕从1978年到现在,短短三十几年,中国的国情改变之大,世人有目共睹。这不正是国情不难改变的有力证明吗?

改变国情不难,难的是改变有些人的观念;改变有些人的观念也不难,难的是如何才能避免有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阻挡改变国情。一个人睡得再死,也能叫醒,叫不醒的只有那些装睡的人。不要以为有些人在那强调国情,是因为他们觉得国情难以改变。不是。说穿了,就是有些人不想改变眼下这样一种国情,然后达到其不可告人之目的。

既是这样,就容我在此说句放肆的话:今后再有以“国情”推诿、反对政治体制改革,或是排斥先进思想、先进制度者,吾国吾民应尽诛之!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那些“国情党”们断子绝孙,从而改变国情,实现政治体制改革,走上民主自由之路,炎黄子孙扬眉吐气,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那么,一个好政府的标准是什么呢?

其实,我们有些人只要愿意安静地坐下来,哪怕只读一读十九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还要等什么理论创新。作者不仅替中国有些人解决了“国情”问题,更是把一个“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讲得明明白白。

现在眼看中国又要召开新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人觉得,中国人大常委会的常委们,中国的人大代表们,哪怕什么书都不读,只要把这本《代议制政府》多读几遍,也就知道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府,或者说我们的政府应该是个什么样子。王岐山向同僚们推荐那本《旧制度与大革命》没有错,但我觉得还应该再推荐一本,这就是约翰•密尔的这本《代议制政府》。

现在就来听听约翰•密尔是如何说的吧。作者告诉我们,当时社会对政府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政府是一种实际的艺术,除目的和手段外,无他。因此,政府的第一步就要明确目的;第二步要研究如何实现目的。

政府既然是人制做成的,人也就有权选择制作,以及怎样制作或按照什么模式制作。如果一旦发现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有理由劝说别人相信它是最好的,然后鼓励他们坚持这种制度。政府,其实就像一部机器。这部机器运作的好坏,完全在于操作它的人。

我知道,我们那些反对西方普世价值者是不会认可上面这种看法的。

而与这种看法相反,另一种政治理论把政府看成一种自然产物。认为政府的形式不是一个选择问题,要按它的现实情况加以接受,也就是政府不能靠预先的设计来建立,政府“不是做成的,而是长成的”。在这一派人看来,一国人民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和生活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的产物,是他们的习惯、本能和无意识的需要和愿望的产物,决不是故意有目的的产物。

这派人还认为,除了用权宜之计设计应付一时的需要之外,该国人民的意志在建立什么样的政体这个问题上不起作用。不仅如此,只有这种设计充分符合民族的感情和性格,再经过连续不断的凝聚,才能构成适合该国人民的政体,否则,如果一国人民的特性和情况未自发地产生这种设计,想企图把一种政体强加于他们则是徒劳的。

中国那些“国情党”们读了“这一派人”的看法,一定会举双手赞成,甚至手舞足蹈,认为这些话实在说到了他们心坎上。在中国的“国情党”们看来,政府不是人设计的,是自然而然生长的(甚至就像现在还有人强调我们的政府只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根本不是统治者有意设计的,或者说中国人民就喜欢这种设计);就算是需要人去设计,设计者也只能去迎合国情,去适应国情,而不是去改变国情。

那么,我们来看看约翰•密尔是如何分析和阐释的。

在约翰•密尔看来,我们首先要记住,政治制度不是自然生长出来的,它是人的劳作;政治制度的根源和全部存在皆有赖于人的意志,或者说,政治制度在成长的每一阶段,都是人的意志力的结果。换而言之,没有人的意志参与,就没有政治制度。“人们并不曾在一个夏天的清晨醒来发现它们已经长成了。它们也不像树木那样,一旦种下去就‘永远成长’,而人们却‘在睡大觉’。”

因此,政治制度就像一切由人们制作的东西那样,或者做得好,或者做得不好。但是,我们一定要明白,如果一国人民由于种种缘故未能为他们自己发展出一种政体,并不能证明对别国人民是好的东西,对他们就不好。

“国情党”们看到这种阐释可能会很不高兴。可我们从约翰•密尔所说的这些话中不难推断出,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发展出连他们自己也认为不是一个好的政府制度,一定不要因此也不接受被别国人民证明是好的政府制度。更不应该像我们现在这样,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别,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别国证明好的制度,我们偏说不好,要去搞什么所谓的理论创新,却又搞不出来——即使在几十年“摸着石头过河”中“摸”出来的一点东西,也不过是人家西方早就用过的,毫无新意。

作为中国人尤其要记住:建立政府只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手段,正因此,“手段的适当性必须依赖于它的合目的性。”也就是说,人民为了自己获得幸福,想建立一个政府来为他们实现这一点。如果眼瞅着建立政府不仅难以实现自己的愿望,甚至还相反,人民自然也就有权力不要这样的政府。

当然,也有人民的原因,甚至一个政府的好坏,与人民有很大关系。对此,约翰•密尔打了一个比方:“一国人民可能情愿要自由政府,但是如果由于懒惰,或是不关心,或是怯懦,或是缺乏公共精神,他们和保持这种制度所必要的努力不相称;如果当该项制度遭到直接攻击时他们不为它而斗争;如果他们能被阴谋诡计所骗脱离这种制度;如果由于一时的沮丧,或是暂时的惊慌失措,或是对某个人的一时狂热,他们能被诱使将自己的自由奉献于即使是一个伟大人物的脚下,或者托付给他以足够破坏他们的制度的权力;在所有这些场合,他们多少是和自由不相适合的。即使在短期内有了这种制度也可能对他们是有好处的,但他们未必能长期享有这种制度。”

当本人读到上面这几行文字时,真想把它们制作成一张张卡片,分发给中国每一个成年人,让他们读一读,想一想,中国国民是不是或者像不像约翰•密尔所说的这类人。

在约翰•密尔看来,人民用自己建立的政府来统治自己,可如果这个政府不能使人民遵守它的法令,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统治。这就像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所说的:“主人并不是由于他占有多少奴隶而成为主人,能够运用奴隶,这才真正成为主人。”

而在17世纪,在英国,支持当时“平等派”的雷因波洛上校,他在与人就当时选举制的争论时说:“我认为最贫穷的人与最高贵的人一样都生活在英国,因此先生们,我完全相信每个人必须首先在他自己同意把他置于一个政府的管辖之下时,他才能被那个政府所管辖;我的的确确认为,严格地说,最贫穷的人如果在政府统治之下没有任何发言权的话,那他也没有服从这个政府的义务。”

约翰•密尔承认,当一项制度,或一套制度,具有民族的舆论、爱好和习惯为它铺平的道路时,人民就不仅容易接受,而且更容易学会,并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去做需要他们做的事情,以维护这种制度。任何一个立法者在考虑措施时不利用这种可供利用的现存的习惯和感情,将是一个重大的错误。

然而,约翰密尔接着又说了:“另一方面,把这些单纯的帮助和便利上升为必要的条件则是一种夸大。人民更容易被诱导去做并且容易做他们已经习惯的事情;但是人民也(容易)学会做对他们说来是新的事情。”而且,“全体人民热衷于未经试过的新事物的例子(也)是很多的。……一国人民也许对好的制度缺乏思想准备,但为他们点燃一种希望就是这种准备的一个必要部分。推荐和拥护特定的制度政府形式,并把它的优点突出出来,就是不仅为了使人民接受或要求这个制度,而且为了实行这个制度而对民族进行思想教育的方法之一。”

我想今天绝大多数中国网民,一定明白这几句话的意思。

公元前罗马共和国晚期的政治家、大律师西塞罗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务。而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意大利的阿奎那更是认为:国家的职能就是使人民得到快乐而有道德的生活。到了 16世纪,洛克在他的《政府论》中说:政府除了保护国民的财产之外,没有其他目的。

又过约一百七十年后,在约翰•密尔看来:“评价一个政府的好坏,应该根据它对人们的行动,根据它对事情改采取的行动,根据它怎样训练公民,以及如何对待公民,根据它倾向于促使人民进步或是使人民堕落,以及它为人民和依靠人民所做工作的好坏。”

一个政府,只有增加公众的勤勉、正直、公正,才算一个好政府。换句话说,一个政府,不仅要增加国民的物质财富,还要从整体上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平,否则,就不能算是一个好政府。不然,“如果人民的道德情况坏到证人普遍说谎、法官和其下属受贿的地步,程序规则在保证审判目的上又有什么用呢?又,如果人民对市行政漠不关心,不能诱使忠实而有才能的人出来管理,把职务交给那些为谋取私利的人去担任,制度又怎能提供一个好的市行政呢?如果选民不关心选择最好的议会,而是选择为了当选而愿花最多钱的人,最广泛普及的代议制度又有什么用处呢?……每当人民普遍倾向于只注意个人的私利而不考虑或关心他在总的利益中的一份时,在这样的事态下好的政府是不可能的。”

所以说,“好政府的第一要素既然是组成社会的人们的美德和智慧,所以任何政府形式所能具有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对任何政治制度来说,首要问题就是在任何程度上它们有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各种可想望的品质……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政府,就很可能在其他一切方面是最好的,因为政府的实际工作中一切可能的优点正是有赖于这些品质。”而“一切有碍增进人民财富和道德的财政和税收上的错误,如果达到严重程度,肯定也可能使人民贫困化和道德败坏。”

从1949年到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约翰•密尔所指出的这些,中国人都亲身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现在,就中国整体而言,物资上确实比几十年前要富有多了,可看看中国人的道德水平呈直线下滑:官员无官不贪、“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更是堕落不堪。民众自制假鸡蛋、猪肉、牛肉注水、注胶,总之,现在从官到民,从民到官,整个社会毫无道德可言。

记得两年前,本人在《北京不讲理》这篇文章中专门提到了这一点:中华民族,经过历史上一朝又一朝的统治者对中国人性的一次又一次摧残,这样,至少经过几千几万年甚至更长时间人类文明的发展才积累得到的一些真正属于人性的东西,比如一些真、善、美的成分,中国人越来越少了。这很可怕呀!经济落后了,还能迎头赶上,而且只要统治者一朝认识到,政策一变,很快就能赶上——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即可证明。可属于人性的东西,一旦失去,再要找回来,那就真不知需要多么漫长的等待了。

然而这些,我们的政府意识到了吗?果真意识到了,又是如何拯救的呢?中国十几亿人乃至整个世界都在睁大眼睛看着。

2013年2月17日星期日

参考书目:
《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邓正来、[英]J•C•亚历山大编,中央编译出版社(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的封面上标明亚历山大是[英]国人,可在开篇邓正来教授自己写的与书名相同的“导论”要结尾处,人们看到这个亚历山大是个“美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真不知是谁搞错了。如果说书的封面印错了,这也有点不可思议。如此重要的一个字,怎么可能印错呢?可如果说邓正来教授连与自己合作的学者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都没搞清,就更说不通了。)
《政府论 •下篇》,[英]约翰•洛克,商务印书馆
《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法]卢梭着,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
《代议制政府》,[英]约翰•密尔着,商务印书馆
《政治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着,商务印书馆
《柏拉图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国家与市民社会》,邓正来、[英]J•C•亚历山大编,中央编译出版社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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